為挽留女友,男子殺人辱屍,法院判了

極目新聞記者 劉楒睿

“我害怕會失去小袁,想用親吻的方式挽留她。當時我很想與她發生關係,慾望很強烈,不想讓她叫喊反抗,所以就用雙手掐住她的脖子。”

面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24歲的佛山男子祝理(化名)説。

2019年8月19日他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出租屋內出現女屍

2019年8月19日,廣東東莞一小區506號房內,一張灰色的被子緊緊蓋着一個人形物體。警察掀開被子,發現裏面是一具女性屍體。

女屍平躺在牀上,頸部戴有一條金色項鍊,雙手手腕處均有一條勒痕。

在牀頭東側邊緣處,警察發現一個女式挎包,挎包內有小袁的身份證、銀行卡。

這具屍體是小袁的,其父母曾在8月18日向南城西平派出所報案,稱小袁失蹤。

小袁的父母怎麼也沒想到再見到自己的女兒,已經是陰陽兩隔。

最終,法醫結論:小袁符合頸部受鈍性外力作用(如掐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通過DNA鑑定,在小袁屍體上檢測出了其男友祝理的DNA痕跡。

警察從房東處瞭解到,該房間是祝理於2019年7月22日租住。祝理,有十分重大的作案嫌疑。

女兒外出唱歌徹夜未歸

小袁的母親庾某回憶,自己最後一次見到小袁是2019年8月17日8時許。

“我約了朋友外出唱歌。”小袁與家人吃過晚飯後,便出了門。但直到第二日凌晨4時許,小袁依舊沒有回家。

庾某撥打了小袁的手機號碼,沒想到是一名陌生女子接聽了電話。

對方説小袁的手機已經在自己手裏一天了,“小袁跟朋友吵架已經回去了。”對方稱。

“小袁並沒有回家,你為什麼會有她的手機?我要報警!”庾某在電話裏説,沒想到對方直接掛斷了電話。

“18日早上9時許,我的侄女給我發來微信,説凌晨2時許曾有人通過小袁的微信,詢問她是否認識手機的機主。”庾某稱。

深感不安的庾某,便與丈夫一同來到了西平派出所報案。

回到家中的庾某突然想到,小袁曾有一男性朋友來家中接送過她。便前往物管處查詢監控,發現小袁最後上了一台粵S的日產轎車。

通過民警,庾某聯繫上了車主人——祝理的父親。祝理的父親稱,自己的車被祝理在8月16日開走後,就一直聯繫不上兒子。

當晚6時許,祝理的父親告知小袁父母,車子被兒子的朋友開回來了,車頭處有損毀。

當日18時許,庾某收到了小袁發來的微信,稱自己在東城區。

庾某與丈夫、民警一起前往該地點,找到了小袁朋友登記的房間,也就是小袁屍體所在地。

出租屋裏發生了什麼?

此時此刻,祝理十分煎熬,他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

祝理跟小袁是2019年4月通過朋友小蘇認識的,一個月後,兩個人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7月22日,祝理租下了東莞市東城區一公寓樓的506房,偶爾小袁也會來過夜。因為小袁表示要等到結婚後才能發生性關係,因此交往期間二人並未發生過性關係。

當年7月底時,祝理債務危機爆發,便張口向小袁借5000元用於還債。小袁便從“借唄”上分期借出5000,轉給了祝理。

8月17日當天早上10時許,祝理微信聯繫小袁,希望她晚上可以回自己出租屋幫忙收拾一下行李。

當晚7時30分,祝理駕駛着粵S號牌汽車在小袁家中接到了她,隨後二人前往其出租屋。剛開始小袁不肯上去,希望在樓下等。後來祝理説,樓下不安全,於是小袁就一起進屋了。

收拾過程中,小袁問祝理有沒有900元用於“借唄”第一期的還款。但祝理回覆説自己沒有錢,要等回家裏幫忙之後才能還錢。

收拾完畢後,祝理和小袁兩人坐在牀上,“等還清之前的5000元借款後是否還願意與我交往?”

小袁並沒有明確答覆,“等過了這件事再説,我要回家了。”

祝理一把拉住小袁的左手,將其拉到身邊,順勢抱住了小袁。祝理想要親吻小袁,但小袁一直躲避掙扎,祝理未能如願。隨後,小袁開始很大聲地叫喊。

見狀,祝理用左手捂住小袁的嘴巴,阻止其繼續叫喊,右手也掐住了她的頸部。但小袁還是沒有停止叫喊。

擔心被人發現,祝理便用兩隻手十分用力地掐住小袁的脖子,小袁奮力掙扎無果,幾分鐘後停止了掙扎。

祝理見小袁不再動彈,但又害怕其突然醒來,便從梳妝枱抽屜裏的拿出白色塑膠約束帶捆綁了小袁的雙手。

祝理用手去感應小袁的鼻息和頸部脈搏,同時呼喚小袁。但小袁沒有任何反應,祝理就確定小袁已經被自己掐死了。

之後,祝理就去梳妝枱拿出之前買的一顆“萬艾可”藥丸服下,然後從收拾好的包裹中找出水果刀,將小袁手上的約束帶割開,並侮辱了屍體。

殺人後他曾想過自殺

完事後,祝理用被子將小袁的屍體全部蓋住,隨後鞠了三個躬。

然後,祝理帶着小袁的手機、畢業照、身份證、錢包,於8月17日晚11時許離開了現場。

祝理稱,自己拿走小袁的手機是為了方便與其家人聯繫。但當其打開小袁支付寶後,發現裏面有6000元,便通過其身份證和銀行卡結合驗證短信修改了支付密碼,分四次轉了一共2000元到自己賬户中。

18日凌晨2時許,祝理來到一家酒吧喝酒,期間他通過微信聯繫了幾個朋友來到現場。朋友小歐到場後,現場的服務員告訴她,祝理已經喝醉,剛才不斷重複説自己很內疚,對不起女朋友。

18日凌晨4時許,祝理兜裏的手機響了。小歐拿出來一看,竟是小袁的手機,上面顯示的是“媽咪”。

回撥過去後,小歐告訴了小袁母親當時的狀況,稱小袁與祝理吵架了,在祝理的出租屋內。隨後她告訴小袁母親,稱會送祝理回去。

隨後,小歐與朋友駕駛着祝理車輛,準備送祝理回家。但祝理拒絕回出租屋,讓她送自己到南城即可。

18日清晨7時許,祝理髮來一個地址,讓小歐幫忙將車開到這裏,並讓其通知自己的父親取車。

酒醒後的祝理心灰意冷,想要跳樓了結。

8月19日,祝理在第一國際乘坐電梯到了19樓,但發現窗户封住了,便又乘坐電梯到一樓打車到了惠州市新怡豪門附近的小賓館睡覺去了。

在這期間,警方已經發現了小袁的屍體,並通過小歐及其他朋友獲得了祝理的行蹤。

8月19日中午12時左右,祝理來到商城國際打算再次跳樓,但再次放棄,下來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證實案發後,祝理的家屬向小袁母親庾某支付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共計894609.50元,庾某對祝理的行為表示諒解。

2019年8月19日,祝理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於同年9月2日被逮捕。現押於東莞市第二看守所。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祝理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祝理在殺害被害人小袁後,其行為又構成侮辱屍體罪。對祝理所犯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屍體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祝理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鑑於祝理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本案存在感情因素,祝理的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物質損失,祝理獲得被害人部分親屬諒解,對被告人祝理依法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辯護人認為可對祝理判處死緩刑的辯護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

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核准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19刑初38號以被告人祝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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