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記者羅沙、董博婷)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記者從近日召開的第二十七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上獲悉,近年來,各地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主導作用,豐富立法形式,適應時代要求,體現地方特色,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規,有力服務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抓住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害,緊密結合和反映當地實際, 推動地方改革開放相關工作。據瞭解,近年來各地圍繞高質量發展、改革開放的立法明顯增多。
北京、江西制定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發展、地方金融監管、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條例;黑龍江、河南、四川、陝西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或修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一批地方立法在實踐中取得良好經濟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效顯著。
作為積極落實黨中央生態環保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各地圍繞生態環保領域的立法也明顯增多。安徽制定我國首個省級林長製法規,江西出台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青海生態領域地方性法規達到70多件……地方立法成為國家生態環保法律的重要補充和完善。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各地緊貼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通過立法推動社會治理,用法律方式保障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建出台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等,受到人民羣眾普遍歡迎;河北民生領域立法佔全省法規總數一半以上;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實施一年來,全市涉醫刑事案件發案率下降了65%……
記者瞭解到,在立法數量明顯增多的同時,各地加強對立法理論和實踐的探索,豐富創新地方立法形式。協同立法在跨區域生態環保、大氣污染防治、疫情聯防聯控、交通一體化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流域共治共同立法模式為全國區域共同立法提供新思路、新經驗。不少地方堅持“一事一法”,通過“小切口”“小快靈”精準立法,使得立法的補充作用、靈活功能得到充分彰顯。
開門立法,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近年來,各地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進一步提升。上海全市基層立法聯繫點5年來參與20件國家法律、64件地方性法規制定的徵求意見工作,530多條立法建議被採納;浙江推進地方立法數字化改革,通過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遼寧2019年以來根據代表議案確定的立法項目佔50%以上……
新時代新徵程上,地方立法工作將堅持守正創新,繼續探索、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具體地、全面地落實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突出地方實際,進一步豐富立法形式,發揚全過程人民民主,擔負起、完成好新時代的使命任務,共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