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在校園周邊排查交通安全隱患,開展交通安全整治,嚴查學生家長超員接送學生、未佩戴安全頭盔,學生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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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17時59分,泉州德化交警大隊民警在德化西門執勤點查獲德化縣某技術學校學生塗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該學生進行教育和處罰,並扣留車輛。
9月4日11時14分許,泉州安溪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組織開展校園周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在安溪益民路段執勤時,民警查獲張某駕駛閩C5SXXX二輪摩托車超員搭乘3名小學生,且所搭載孩子均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張某進行了嚴厲地批評教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其處罰款200元。
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交警蜀黍希望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眾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嚴禁學生駕駛5類車輛
1.嚴禁無證駕駛摩托車。
2.嚴禁駕駛超標電動車。
3.嚴禁騎行“死飛”自行車。
4.嚴禁未滿12週歲騎自行車。
5.嚴禁未滿16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
(二)嚴禁學生搭乘7類車輛
1.嚴禁搭乘超員摩托車。
2.嚴禁搭乘超員電動自行車。
3.嚴禁搭乘非法接送學生車輛。
4.嚴禁搭乘低速貨車。
5.嚴禁搭乘拖拉機。
6.嚴禁搭乘超載車輛。
7.嚴禁搭乘拼裝、改裝三輪機動車。
(三)嚴禁學生實施3種危險行為
1.嚴禁未戴安全頭盔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2.嚴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鬧。
3.嚴禁翻跨路中隔離護欄。
(四)嚴禁家長及社會公眾實施4種違法行為
1.嚴禁將機動車交由無證學生駕駛。
2.嚴禁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搭載學生。
3.嚴禁非法集中接送學生。
4.嚴禁駕駛低速貨車、拖拉機、三輪機動車和無牌、報廢、拼裝等隱患車輛接送學生。
來源:泉州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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