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結婚”五次!告民政局勝訴,可她還是不能結婚……
和男友經歷十幾年的愛情長跑後,河南駐馬店女子尚尚(化名)在2019年年底準備邁入婚姻殿堂。當他們開開心心去領證時,卻被告知她已在全國5個地方分別與5名男子“登記結婚”,不能再辦理結婚登記!“被結婚”5次的她要求5地民政部門撤銷虛假的婚姻登記。被拒後,她通過信訪、報案以及訴訟等方式展開艱難的維權。
8月13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尚尚訴如東縣民政局行政登記案,判決撤銷被告如東縣民政局拒絕糾錯的答覆,確認原告尚尚與第三人沈某某在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並刪除錯誤的婚姻登記信息。這個結果對她來説是個好消息,但五個地方的婚姻登記還有一處未得到撤銷,尚尚仍處於“已婚狀態”,現在她已經當上了媽媽,但一本真正的結婚證對她來説還遙不可及。
五次“黑婚史”像抹不平的傷疤
今年38歲的尚尚在7月份產下一子,目前在坐月子。聊起這九個月的經歷,她心力交瘁,“高高興興地去領證,遇到這種事,莫名其妙呀!我不想揹負5段婚姻,説起來就是黑歷史,就像一塊塊抹不平的傷疤!”
尚尚和男朋友王新(化名)愛情長跑了十幾年,終於決定結婚。2019年12月10日上午,她和男友一起來到河南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她把身份證遞給工作人員後,卻被告知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因為在系統裏查詢,尚尚竟和5名男子辦理了結婚登記,目前都處於“正常婚姻狀態”。
系統顯示尚尚和5名男子辦理過結婚登記
聽到工作人員的答覆,尚尚和男友當場蒙了。“我結沒結過婚,難道自己不知道嗎?”工作人員表示之前見過很多這種自己結過婚但否認的情況。“他們的態度就是我在撒謊,更過分的是,他們還覺得我是在騙婚。”周圍人的議論讓尚尚喘不過氣來。
“他們勸我男友,説再跟我領證,我就結6次婚了。”但王新堅信自己與尚尚相識十幾年,從未見她與其他男子有染,不可能會登記結婚。王新努力壓制自己的情緒:“我們認識十幾年,知根知底的,她不可能跟別人結婚,我一定要知道是怎麼回事。”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反覆確認,輸入尚尚的身份證號,電腦系統自動關聯出她與5名男子的結婚登記信息,分別是:
2004年9月21日和山東的孟某偉
2004年11月2日和河北的杜某濤
2004年12月17日和河北的王某
2005年6月23日和安徽界首的尹某
2005年7月19日和江蘇如東的沈某某
5次結婚登記信息集中在2004至2005年間,尚尚告訴記者,那兩年她一直待業在家,沒有出過遠門,身份證也沒丟過,這5個男人她一個都不認識。“工作人員説要想徹底弄清楚,只有去這5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查到詳細信息。”
工作人員查詢到尚尚的婚姻登記信息
為弄清原委,尚尚與王新請假一起來到安徽省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詢後再次證實尚尚的5條結婚登記信息。“那張結婚登記表上有簽字、指紋、照片,民政局工作人員一眼就認出照片上的人不是我。”但工作人員表示,“尚尚”當年辦理結婚登記時,使用的是15位的第一代身份證,而尚尚現在使用的18位二代身份證關聯到了“尚尚”的結婚登記信息。工作人員稱兩個尚尚是不同的人,極有可能是15位身份證重號導致的,他們沒辦法消除掉“尚尚“的結婚登記信息。
尚尚去安徽界首市民政局查詢到的婚姻登記信息
工作人員又稱:“結婚證在我們這辦理的不假,但2005年民政內部系統還沒有全國聯網,我們怎麼知道尚尚到底長啥樣,她把照片換了,我們也核查不出來,而且人家兩人是自願結婚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盡到了工作的職責,證件真偽他們無法核實,建議報警。
經過維權,三個地方撤銷了她的婚姻登記
正當尚尚和男友奔波於各地民政局時,她意外發現自己懷孕兩個月,為給孩子辦準生證,她詢問民政局能否先辦結婚證,工作人員回覆:“你現在還處於婚姻狀況中,如果我們給你辦理,那就是重婚罪。”
此後,尚尚以他人冒用其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致使其本人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為由,要求5地民政部門撤銷相關的虛假婚姻登記信息。遭拒後,她向公安機關報案。
尚尚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報案後,取得了一些進展。
河北省公安機關給民政局出了份材料,民政局直接撤銷了尚尚與王某、與杜某濤的結婚登記信息;
因安徽界首市的尹某已去世,界首法院判尚尚的婚姻登記是無效行為;
而山東鄒城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駁回了尚尚的訴訟請求;
如東縣民政局答覆尚尚其沒有撤銷權限。
尚尚於是訴至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要求撤銷如東縣民政局於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其與沈某某的婚姻登記。
尚尚稱,其實她本意並不想起訴,因為起訴需要立案、審查、開庭,花費很長時間。“我一心想着要在孩子出生前拿到結婚證,想通過溝通,民政局能幫我撤銷結婚登記信息是最好的,但經過一個月的溝通,沒有結果只能起訴。”
尚尚之前是一名銷售員,年底正是最忙的時候,為了跟進事情進展,不得不把工作辭了。為了省錢,她自己學寫起訴書,每天都處於焦慮狀態。“醫生説我這個年紀懷孕,本身就屬於高齡產婦,到處跑情緒也不穩定,對寶寶很不好。”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的法官給她建議,可以網上立案,避免奔跑。“現在只有男友一個人工作維持家庭開銷,我們有房貸、車貸,實在沒有多餘的錢請律師。”尚尚回憶那段日子説:“真的很委屈,一次一次碰壁心力交瘁 !”
與她“結婚”的江蘇男子疑似被騙婚
受理該案後,南通開發區法院行政庭庭長王錦輝立即前往如東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鄰居進行調查。王錦輝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們拿着尚尚2005年及2019年的照片給沈某某辨認,沈某某當即表示並不認識尚尚。王錦輝又找到沈某某的家人、鄰居核實,他們一致認為照片上的尚尚並非2005年與沈某某結婚的冒名女子。
沈某某稱跟自己結婚的女子早已不知去向。當年,沈某某在南通一菜市場認識了一個朋友,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位河南女子,該女子有個腿患殘疾的哥哥。沒多久,沈某某就與該女子商議結婚。“她哥哥提出要一萬元彩禮。”沈某某並未猶豫就答應了。婚姻登記後兩三個星期,沈某某跟新婚妻子提出可以把户口遷過來,妻子也爽快地答應了。
沈某某和大舅子一起回河南幫妻子遷户口途中,腿患殘疾的大舅子居然在服務區跑掉了。沈某某接到家裏電話,稱他的新婚妻子也跑了。沈某某去派出所報人口失蹤,警方回覆稱身份信息是對的,但照片不對,身份證系偽造。2010年,沈某某找了新女友準備結婚,於是訴訟到如東法院拿到了離婚判決,他憑離婚判決到婚姻登記處登記了結婚。
南通當地法院判民政局刪除錯誤登記
紫牛新聞記者從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獲悉,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記的案件,如東縣民政局將毫不知情的尚尚登記為婚姻一方,明顯違法,系無效行政行為。且尚尚的“婚史”仍存於全國婚姻登記系統之中,該無效行為對尚尚的婚姻自主合法權益持續侵害,尚尚向如東縣民政局申請撤銷,如東縣民政局作為登記機關應當履行糾錯義務,主動依法進行補救,而不能以沒有職權為由放任該錯誤信息的存在。
該案審判長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副院長張志新接受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原告遭遇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與沈某某到如東縣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原告毫不知情。被告對他人冒用原告身份進行登記的事實並沒有異議,不予撤銷的原因主要是對法律認識有偏差和撤銷權限問題。被告根據民政部頒發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中“只有雙方受脅迫的情況下”才能撤銷,另一方面從技術層面,操作人員無權限撤銷。
“實際上被告也想解決這個問題,最終通過法院判決途徑來解決。” 張院長介紹,我國婚姻登記有個前提是雙方自願,被告片面地認為“只有受脅迫情況下雙方沒有達成合意”才能撤銷,而法院認為原告在不知情也不認識的第三人的情況下被登記成婚姻的一方,這種虛假登記的信息比“脅迫”更為嚴重。“無論是司法機關還是行政機關,應該遵循有錯必糾的原則。”張副院長説。
8月13日,南通開發區法院在線開庭並當庭宣判,判決撤銷被告如東縣民政局拒絕糾錯的答覆,確認原告尚尚與第三人沈某某在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原告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予以刪除。
勝訴是個好消息但想領結婚證還是很難
一審宣判後,尚尚通過支雲庭審系統在線感謝法官時説:“這件事情已經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現在法院終於幫我解決了問題!”
尚尚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走投無路時,這個宣判給了我一線希望,而且法院還主動幫我找了法律援助,挺感謝他們的。但我還是不能領到結婚證,現在山東那邊民政局裏我的婚姻狀態還存在,只有那邊的婚姻登記信息消除才行,但那邊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駁回了。”
“現在寶寶都出生了,結婚證還沒拿到手,沒有結婚證就辦不了準生證、出生證明、孩子落不了户。”尚尚説,原本生孩子有生育險,住院的花銷是可以報銷的,沒有結婚證現在報不了。
“我們村裏有政策,每個新生兒有6000元補助,但必須有結婚證、準生證,但這些我沒有。”為了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他們上星期去鄭州花了幾千元做親子鑑定,等親子鑑定結果出來後才能辦孩子的出生證明。
“幸運的是家人一直支持我,他們一直鼓勵我,慢慢來,總會解決的。”尚尚説,最近她給有關部門寫了申訴材料,希望能夠儘快解決此事,但得到的結果是讓她等待處理結果。
尚尚的最後一個“婚姻登記”何時能被糾錯?她什麼時候才能領到真正的結婚證書?我們和她一樣,翹首期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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