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他頂風違紀,虛假列支報銷煙酒費用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人生沒有如果,只有結果和後果。自己種下的苦果,釀成的苦酒,只有自己來慢慢品嚐。”被留置期間,江蘇省阜寧縣供銷合作總社時任黨委書記、主任王伏川淚流滿面,悔痛萬分。

王伏川這杯“苦酒”不是偶然釀成的,而是從吃吃喝喝開始的。“四風”問題反覆性、隱蔽性的特點,在王伏川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為了規避組織監管,王伏川可謂絞盡腦汁、挖空心思。2019年12月,王伏川為了能套騙集體資金用公款,先後多次以單位維修玻璃幕牆、建築工程款等名義,安排相關人員在縣供銷總社虛假列支15萬多元,用來報銷各種違規的費用,其中用於購買的煙酒就有3萬多元。

既吃公款,也吃老闆。王伏川自身不嚴,帶壞了班子,帶壞了單位的風氣,致所在單位多人受到黨政紀處分。2019年春節前,租賃阜寧縣供銷合作總社資產的某餐廳法人張某,邀請縣供銷合作總社班子成員和部分中層幹部到其經營的餐廳聚餐,王伏川爽快地答應了,並組織單位9名幹部參加。張某在餐桌上給每人發了1000元現金紅包,大家看着王伏川收下了,也都一一效仿,悉數收下。每到春節、中秋,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表示“敬意”的現金、購物卡,小到3000元,大到5000元,他都來者不拒。

在糾治“四風”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下,王伏川為什麼依然不收斂不收手?

“也擔心過,也想所有這些不要收了,但是面對誘惑,卡也好、現金也好,仍然很麻木,沒有能夠堅決地剎車。”“以為拿人家點東西,吃人家一頓飯,別人也不知道,漸漸地讓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現在想來,真正是悔之晚矣。”王伏川在懺悔材料中這樣寫道。

針尖大的窟窿透過斗大的風。王伏川對自己的要求越來越松,貪慾越來越強,甚至對單位的資金也動起了歪腦筋。2016年4月,縣供銷總社及法定代表人為阜寧縣物美超市連鎖有限公司貸款提供擔保。2017年3月,法院判決縣供銷總社及王伏川對物美超市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18年10月份,王伏川催促物美超市負責人張某儘快還款,張某交給王伏川現金2萬元,並轉讓其與第三方的1萬元債權。王伏川卻將上述資產據為己有。

縣紀委監委調查還發現,王伏川夥同下屬私下借用第三方的名義,將單位公款1000萬元借給中恆公司使用。中恆公司陸續支付借款利息計62.8萬元作為回報,這些借款利息一直被王伏川實際佔有控制。

王伏川明知自己做的是違紀違法行為,卻以為只要自己做得巧妙隱蔽一些、手段高明一些,就能瞞天過海。殊不知,手段再隱蔽也不過是掩耳盜鈴,利用公款來滿足一己私利,註定是得不償失。2020年8月24日,王伏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待他的將是漫長的牢獄生涯。(江蘇省阜寧縣紀委監委 月專 廣益)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