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汽車工業的發展,目前國內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2.7億輛之多,道路交通壓力也越來越大,交通事故更是頻繁發生,汽車之間的追尾事故更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是自己開車正常行駛在路上,也難免發生追尾事故,比如前方車輛急剎車,後方車輛又來不及剎車而導致追尾,那麼這種時候,前方車輛要不要負責任呢?
第一種情況:不可逆因素
“不可逆因素”的意思就是説,在行車過程中,因為前方發生道路施工,或者道路斷裂等不可逆轉的情況下,前方車輛不得不採取急剎車的措施而導致後車撞上去,這種時候後車是要負全責的,因為在交規中有一條規定,就是前後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車距,否則遇到突發狀況時很難處理。
第二種情況:故意而為之
故意為之更容易理解,就是前車故意採取急剎車的行為,在行車過程中,如果司機因為走錯路而採取急剎車,或者是因為酒駕或者醉駕而踩急剎,這種時候後車撞上去,前方車輛需要負全責。
第三種情況:前方車輛剎車燈出現故障
一般車輛出現故障是避不可免的,如果前方車輛因為剎車燈出現問題,而後方車輛因此無法判斷前車是正常行駛還是減速當中,那麼這種時候出現的交通事故後方車輛需要承擔主要責任,而前方車輛也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所以大家平時不僅要在行駛過程中學會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還要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和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車距,並且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車輛的行車軌跡,另外一定程度上學會判斷前方車輛和後方車輛的行車軌跡也是有必要的,這樣才能在行車過程中不會出現被動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