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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藐視法庭,亂港分子叫囂“無任何愧疚”,香港律政司駁斥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綜合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亂港分子、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逃往英國後又流竄到澳大利亞,香港“東網”消息,許智峯今日(23日)透露,昨天收到香港警方電郵,稱律政司對其作出4項刑事藐視法庭的指控,邀請他明年1月到香港高等法院應訊,許智峯聲稱法庭“不義”、叫囂自己“無任何愧疚”。香港律政司對此表示,對於有人在香港觸犯不同罪行被檢控後,向法庭虛構理由藉此棄保潛逃,再肆意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律政司必須駁斥這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並會適當地處理相關行為。

報道稱,許智峯23日零時許在臉書發文稱,在4項指控中,3宗牽涉他離港前的案件,共9條控罪,涉及違反保釋條件及缺席法庭聆訊。至於另一宗指控,則涉及提供錯誤或誤導信息,讓警方認為他會在出訪丹麥後回到香港受審。

許智峯聲稱“藐視香港的不義的法庭”是他對香港法庭及整個司法體系所持的態度,還叫囂“對於藐視不義的法庭,我只有控訴,無任何愧疚”云云。

就許智峯的有關言論,香港律政司表示,對於有人在香港觸犯不同罪行被檢控後,向法庭虛構理由藉此棄保潛逃,再肆意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律政司必須駁斥這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並會適當地處理相關行為。

香港律政司還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必定會追究所有逃犯的刑事責任,執法機關會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逃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以彰顯公義。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學者陳偉強認為,許智峯早已逃之夭夭,發電郵通知不會有任何作用,相反警方應向國際刑警發出通知,當他到了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即將其引渡回港受審。以免讓他在國外洋洋得意、沾沾自喜,而且會間接鼓舞更多犯案人士潛逃離港,他認為一定要有阻嚇性措施。

據港媒此前報道,許智峯在香港身負9項控罪,包括涉嫌在2020年5月及6月大鬧香港立法會內委會會場;《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及三讀期間涉嫌潑臭水等,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

2020年12月1日,許智峯到丹麥出席一項氣候變化會議,妻兒父母也隨後離港,引發他可能棄保潛逃、滯留丹麥尋求庇護的猜想。兩天後,他果然在臉書發文宣佈,已經結束在丹麥的“訪問行程”,“在此正式宣佈流亡”,並退出香港民主黨。隨後,棄保潛逃的許智峯被曝從丹麥哥本哈根出發,於去年12月4日傍晚抵達英國倫敦希思羅機場。逃往英國3個月後,今年3月初他又在臉書宣佈已“轉戰澳大利亞”。

針對許智峯棄保潛逃,香港警方曾表示,強烈譴責任何疑犯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