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山素季宣判,判處4年監禁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12月6日上午,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依據緬甸《刑法》第505條b款和《自然災害管理法》裁定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和總統温敏“煽動罪”和“違反防疫規定”罪名成立,判處兩人各4年監禁。
此外,昂山素季還面臨其他多項指控,仍在審理過程中。
昂山素季 資料圖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該判決原定於11月30日宣佈,但法院當天表示將判決推遲至12月6日。
就在11月30日晚,昂山素季和總統温敏被追加一項新的腐敗指控,原因是涉嫌違規租賃直升機。這也是昂山素季第二次被指控違反《反腐敗法》,今年6月,她曾被指控涉嫌收受賄賂以及違規使用土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違反該法規最高可被判處15年監禁。
10月26日,昂山素季首次在聽證會上以被告的身份為自己辯護,當庭否認了針對其犯有“煽動罪”的指控。
目前,昂山素季仍面臨多項指控,包括貪污腐敗、選舉舞弊、泄露國家機密、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等。其餘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
緬甸去年11月舉行大選,全國民主聯盟(民盟)獲半數以上聯邦議會席位。緬甸軍方與民盟圍繞大選結果產生分歧,軍方認為大選存在舞弊行為,要求展開調查並推遲召開新一屆聯邦議會會議。但民盟方面予以拒絕。
今年2月1日,緬甸總統温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民盟部分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緬甸軍方隨後宣佈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
7月26日,重新組建的緬甸聯邦選舉委員會發布公告説,2020年11月8日舉行的大選不合法、不公正,廢除此次選舉結果。
8月1日,敏昂萊表示,下一屆大選籌備工作將於2023年8月結束,當年年底前將舉行自由、公正的多黨制民主大選。屆時緬甸軍方將把國家權力移交給民選政府的同時,結束“緊急狀態”。
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和總統温敏被判處4年監禁,外交部回應
12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就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和總統温敏均被判處4年監禁等相關內容提問。趙立堅表示,作為友好鄰邦,我們真誠希望緬甸各黨各派從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出發,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彌合分歧,持續推進來之不易並適合緬甸國情的民主轉型進程。
來源:長安街知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