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日話題:不能隨意漲價攆人 租房者的春天要來了嗎?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綜合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是中國不少租房者的體驗。一個原因是,中國對於租房者缺乏最起碼的法律保護。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發佈,其中對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權益着墨不少,比如合同中沒有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收回住房。那麼租房者的好日子要來了嗎?

  要點速讀1在不少發達國家,租賃是主要的居住方式。買房不能彰顯階層,反倒是一種負擔。2中國的房屋租賃市場很不成熟,要想真正解決租房者的痛點,首先要保證充足的房源供應。政府必須把保障中低收入人羣、年輕人的居住需求視為公共產品。3一個缺乏法規制度和配套政策的住宅租賃市場,很難讓租房者感到安全。無論是從用户體驗還是市場規模來説,中國的租賃市場都明顯發育不足

  對於大多數中國租房者來説,租房生活充滿了強烈的不安全感和種種屈辱體驗。痛點很多,最主要的有租價高企、租金隨意上漲、租客無故被驅逐、換房頻率極高等。據2016年的一份租房報告顯示,在北京,租客平均換房時間為11個月,大部分在8-14個月之間。

  據住建部相關統計和調查,目前中國大概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但與龐大的租房羣體不符的是,中國的租賃市場規模實際上很小。目前中國年房屋交易額大概為15萬億,其中包括10萬億新房和5萬億二手房,而租金規模大概在1.1萬億,整個房屋交易額中租金收入佔比在7%左右。租賃市場呈現出供給數量少,供給品質差,租房的供應個體以個人為主,租客端續約率短,規模化運營機構發展不足的特點。對比日本,其房屋交易市場(商品房與自建房並存)的規模約在9千億人民幣左右,租金規模達到8千億人民幣,其租賃市場80%的房子都是通過託管的形式來實現,租客普遍租期較長,規模化運營管理水平高。

  租住本應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在不少發達國家,租賃是主要的居住方式,買房並不能彰顯階層,反倒是一種負擔,精英都以租好房為傲,代表國家是德國和日本。而中國租賃市場與交易市場的倒掛,則與中國的特殊國情有關。沒房就沒有安全感,就沒有免於傷害的權利;房價飆漲,幾年內買房人和租房人的資產差距和社會階層就拉開了差距;錢總要找到去處,不買房幹什麼?

  要想真正解決租房者的痛點,首先要保證充足的、有品質的房源供應

  意見稿將近一半的篇幅放在瞭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權益上,也確實瞄準了隨意漲價、趕人等問題,但僅僅通過這些規定,很難實質性改變租房者的境遇。

  一個成熟、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必先保證多樣化、充足的房源供應。房源供應主要分為兩部分,一種是政府主導的公租房、廉租房,另一種是市場化的租房,機構和個人作為租賃市場房源供給主體,以機構為主,機構既可以持有和運營,也可以只負責託管,負責簽訂合同、篩選租户、代收租金以及房屋維修,完整的託管業務鏈條是保證租賃市場成熟的關鍵。

  大多數擁有成熟租賃市場的國家,機構和政府是供房主體。2011年,德國1860萬套租賃房中,政府公租房(450萬套)佔24%,私人機構房源(410萬套)佔22%。日本的機構房源(包括機構自持和機構託管)佔83%,個人房源比例為17%。而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有25.8%的城市居民租住住房,89.5%的可出租房屋來自私人出租住宅。也就是説來自中國租賃市場的主要供房主體是個人,機構化水平很低。

  僅就幾個大城市而言,住宅租賃市場的供應量明顯不足。據鏈家研究院《租賃市場系列研究報告》,北京有800萬流動人口,270萬套租賃需求,但實際上只有150萬套供應。由於供給數量少,機構化水平低,導致供給質量參差不齊,居住品質得不到保證。

  典型的德國公租房

  德國是住宅租賃的樣本市場。為了保證充足的住房供應,解決中低收入人羣的住房難題,德國每年都建大量的廉租房,廉租房建設的補貼主要是由聯邦政府支付;鼓勵集體建房,即住房合作社建房,但所有合作社建設的房屋必須用於出租而不是出售;也鼓勵居民自己建房,並給予貸款、税收上的優惠,但房屋建成後必須出租給符合要求的低收入家庭。

  基於土地產權制度的不同,鼓勵集體建房和私人建房用於出租對中國沒有參考意義。把保障中低收入人羣、年輕人的居住需求視為公共產品,建造公租房、廉租房或許才是一條可行之路。但老實説,公租房的名聲並不好,不少地方的公租房申請門檻高,對外來人口極端不友好,地理位置過偏,公共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讓租房者無所適從。

  至於機構化供房。相比較個人房源,機構化供房一般都能提供穩定的品質預期,品牌化的長租公寓也更符合年輕人的審美和需求。機構化供房一般又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單純託管,可以通過佣金和後續的管理費盈利。另一種機構自持+運營,但土地成本高,租金回報率過低,對於資產持有者來説很難從出租中賺錢,這是制約機構自持住宅用於租賃的主要因素之一。2015年美國新增公寓94%用於租賃,在日本,許多公寓樓從設計階段開始,就是確定是出租的不是出售的。而在中國房地產“麪粉貴過麪包”的現狀下,雖然政策要求開發商自持一定比例住宅,房屋從建設時便確定租賃用途的趨勢正在顯現,但目前來看,仍遠遠難以滿足需求。

  房租不隨意上漲是美好的願望,但不能只寄希望於房東自覺

  意見書中規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對租客來説,租金隨意上漲,無原則地上調租金,確實是當下侵犯租客權益的典型行為之一,嚴重影響租客預期,加重租客負擔,導致租賃的短期化。成熟的租賃市場,大多鼓勵讓房屋的所有人延續性、持續性的把同一個房屋租給相同的住户,這對承租方和租户都是一種保護。

  這就不得不提到租金管制了。德國的“租金管制”政策一直為人津津樂道,流傳最廣的説法是“房租漲幅三年內不得超過20%。房租超出‘合理價位’的20%將被視為‘房租超高’的違法行為,會被課以鉅額罰款”。這個政策聽起來有些違背自由市場,但卻是真的。2012年底,德國議會通過一項法案,允許政府對房租的漲幅做出限制——三年內不得超過15%,以前則是20%,新法案於2013年5月正式實施。

  但“租金管制”到中國能否執行得了就不好説了。以北京為例,北京的房租到底算不算高?如果以絕對值來看,北京的房租當然算高,這主要是樓市價格上漲帶動的。但如果從租售比來看,北京房子的租金並不算貴,畢竟價值千萬的房子,一年的租金也就十來萬左右,租售比(年租金收入和房價收入的比例)差不多是1:100。從投資的角度看,這個收益率並不高,房東漲租的心態迫切。租客仍是弱勢羣體,在合同締結中缺乏話語權,合同條款多是有利於業主的,自然也無法掌握租金調整的次數和幅度。

  租房市場將是一個風口,但靠什麼給租房者安全感?

  鏈家研究院2016年發佈的《租賃崛起》報告預測,未來3~5年,中國將有約2億人進入租房市場,租金規模將超過1.5萬億元人民幣;2025年租金規模將到達2.9萬億,租賃人口2.3億;2030年將達到4.6萬億,租賃人口達2.7億。

  國際發達租賃市場人口都很龐大,他們通常具有30%以上的租賃人口,而中國的大城市的租賃人口比例還遠遠低於這一數字。

  中國租賃市場的潛力巨大,但一個市場的繁榮依賴於多方面因素。最基本的土地政策,城市户籍制度,法治水平和社會整體誠信,缺一不可。否則,很難讓租房者相信“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