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6歲男子拔智齒流血多日後離世,家屬提出賠償60萬未達成一致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7月6日,紅星新聞報道了26歲男子劉國帆在長沙中諾口腔醫院拔智齒後血流不止,10多天後離世一事。7月8日,醫患雙方在長沙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了首次調解,但未達成一致。劉國帆家屬向院方提出不低於60萬的賠償要求,未獲醫院接受。而醫院方表示,主張鑑定機構對於醫方是否存在過錯作出鑑定。

劉國帆在網絡上發了一篇提問

家屬提出60萬賠償要求

院方認為需鑑定機構對醫院是否存在過錯作出鑑定

劉國帆姐姐介紹,整個調解過程進行了一個多小時。調解過程中,口腔醫院一方表示其弟本身患有白血病,死亡原因不在於院方。 “他們認為頂多沒有給他做術前檢查,説自己責任不是很大。”

她認為,劉國帆在拔智齒前,醫院未進行血液檢查,術後也曾將不適情況多次告知醫生,但醫生未給予重視和正確的指導處置,導致其錯過最佳治療時間,因此院方存在過錯,因承擔責任。

劉國帆姐姐稱,家屬向院方提出了不低於60萬元的賠償要求,但醫方僅願意進行人道補償,距家屬方提出的賠償要求相差甚遠。

長沙中諾口腔醫院委託代理律師廖曉明表示,調解雙方存在比較大的分歧,不排除還要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調解。

他介紹,調解更多的是雙方對賠償金額的確定問題,但賠償的金額也受到這一個雙方對過錯程度理解不同的影響。

廖曉明表示,中諾口腔醫院主張鑑定機構對於醫方是否存在過錯作出鑑定。無論患方還是醫方,都應該去追求真相。

7月8日,醫患雙方在長沙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對於患者術後反映的流血不止,院方處置是否得當等問題,廖曉明表示,醫療事故的糾紛有一定的複雜性,很可能是“多因一果”的關係,要由司法鑑定中心作出鑑定。目前還不能界定院方有無過錯。

廖曉明介紹,在今日進行得醫患雙方調解中,討論到謹慎義務的問題。“這種謹慎義務你不能苛求很高,因為醫生每天給病人主刀,他都是承受這種高的風險。所以這種謹慎義務按照法律人的這種理解,也是在一定合理的範圍之內的。”

他表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這樣的一個謹慎義務院方是注意到的。

“不是説我們願意進行這樣的一種補償,就代表了我們一定會存在過錯,而是本着很多出發點,願意去溝通去解決這個問題。” 廖曉明這樣説。

長沙中諾口腔醫院

專業人士:

弄清死亡原因與認定責任存在難度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6歲的劉國帆今年5月25日到長沙市雨花區中諾口腔醫院拔的智齒。

由於拔牙後流血不止,5月29日上午9時許,劉國帆主動加了為他拔牙的中諾口腔醫院滕姓醫生的微信。微信聊天截圖顯示,劉國帆告知醫生早上五六點鐘就流血,一直止不住。醫生則回覆讓他量一下血壓,如果血壓有點高,早上就會這樣,可能要持續幾天才能好。劉國帆還稱自己吐血吐得有點暈,幾天沒吃飯了。對方回覆,讓他去藥店買點葡萄糖。

5月30日凌晨,劉國帆在網絡問答社區知乎上發了一篇提問,稱自己拔完智齒第三天了,依舊在出血。“白天會稍微好點,凌晨的時候凝血功能好像就失效了,一嘴血 ,而且你能感受到血塊吐出去的感覺,整個口腔、血味、藥味、沒刷牙的腥味。”

劉國帆姐姐回憶,6月4日,劉國帆因身體不適到長沙市中心醫院就診,次日轉入重症監護室。

入院診斷為:疑似口腔頜面部間隙感染、疑似左下肢蜂窩織炎、疑似急性骨髓炎、疑似急性白血病、膿毒血癥、肺部感染、血小板減少症、中度貧血、低鉀血癥。

6月7日,劉國帆由重症監護室轉至血液科。血液科病例上專科診斷顯示:急性白血病可能性大。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經搶救,劉國帆於6月9日上午不幸去世,他的遺體當天下午便火化了。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上顯示,其死亡原因為腦出血並腦疝形成。

一位三甲醫院醫生表示,劉國帆去世後未進行屍檢便火化了,要弄清死亡原因與認定責任存在較大難度。

“我們都知道發現事實的真相必須得有證據。而病歷僅僅為住院經過的記錄,還有大部分是醫院的主觀記錄,所以我們還需要客觀的證據進一步驗證我們的猜想。”這位醫生説。

他表示,當一個人的家人莫名去世,人的理智非常容易失控,會以自己的意見先入為主。對於發掘真正的原因,這是非常不利的。所以發生糾紛後,都建議進行屍檢以明確真正的死因。明確真正的死因,才能具體定責。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同樣認為,該男子去世後未做屍檢,大大增加了責任認定難度。他建議,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劉國帆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委託醫療鑑定委員會進行醫療事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