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錢偷賣2女 煞費苦心真是太可怕了
女子為錢偷賣2女,煞費苦心真是太可怕了。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就算是在兇的人,也不會對自己的親生孩子怎麼樣。但是近日,30幾歲的小王竟然為了四萬塊錢,賣掉了自己兩個親生女孩,真是讓人想不到啊。
女子為錢偷賣2女 煞費苦心真是太可怕了
重慶江津的王小利今年剛滿32歲,原本擁有一個温馨的家庭:丈夫辛勤在外打工養家,兩個正在上小學的孩子乖巧聽話。然而近日,她卻被江津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並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4萬元。
誰也沒有想到,她是一個貪財的媽媽,兩年來賣掉了兩個親生女兒。
王小利與其丈夫董某某於2003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一兒一女。丈夫董某某一直在外打工掙錢,很少回家。2012年底,王小利在其再次懷孕5個月左右時,才將這個消息告訴了丈夫,但董某某明確反對,不讓王小利再生育小孩。但王小利不聽勸告,仍悄悄決定將小孩生下,並找到“李二姐”為其介紹願意抱養小孩的人家。
2013年6月22日,王小利在江津區賈嗣鎮衞生院生下一個女嬰。當天,在介紹人的介紹下,王小利在收取了李某交給的2萬元營養費後,將其所生育小孩交給了李某夫婦餵養。
同年八九月,王小利再次懷孕,她又將消息告訴了在外打工的董某某,丈夫再次表明不要小孩。王小利又採取第一次的方法,決定將小孩生下給他人餵養,然後收取一定的營養費。後經人介紹,王小利決定將小孩給陶某夫婦收養,並收取了定金1000元。
2014年6月7日,王小利在江津區西湖衞生院生下一女嬰,在收取了陶某交給剩餘的1.9萬元後將小孩給陶某夫婦餵養。
2015年6月2日,丈夫董某某得知實情後,果斷報案。並將她帶到公安機關投案。
此案經江津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小利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自己的親生子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該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