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日話題:印尼為何開始“反省”屠殺華人歷史 2016.4.20日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綜合

  4月18、19兩日,印尼政府主持召開了為期兩天的調研會,討論發生在1965—1966年的屠殺事件。這是印尼政府首次支持此類討論會,也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而且由於當年屠殺事件約有30萬華人死難者,中國人也對此非常關心。那麼,究竟為何印尼政府要開這麼個討論會?又如何看待印尼政府人士“不會道歉”的聲明呢?

  對於當年的屠殺事件,印尼當局向來諱莫如深,近些年的民主化讓此有所鬆動

  1965-1966年間,印尼軍政府血腥清洗了國內數十萬“親共左派”。一般認為,被屠殺的總人數超過了50萬,其中約30萬是華人。對於此事的詳情,可以參考今天的短史記《印尼為什麼要屠殺數十萬華人?》。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國人看來,印尼當年的這次屠殺針對的就是華人,但在印尼人的語境中,包括這次討論會在內,並沒有突出族羣色彩,對當年事件,主流視其為一場針對印共或左翼人士的屠殺。

  1965年10月,印尼共產黨青年組織被帶至雅加達一所監獄

  伴隨這場屠殺的,是蘇哈托三十年獨裁統治的開啓。然而自1998年蘇哈托倒台、印尼開啓民主化以來,印尼政府一直沒有表現出承認屠殺事件的姿態,更不用説對行兇者進行懲罰。印尼國內也基本不允許討論那次事件,圍繞那場屠殺的辯論主要侷限於海外。 半個世紀後,至今仍有大量的受害者及其家屬被排除在公職之外,在整肅後失去工作而陷入貧困,且備受社會歧視。原因也並不難理解——儘管這場屠殺的主要製造者基本都已經過世,但這個暴力事件牽涉的軍事、政治和宗教團體,至今仍然處在印尼精英政治階層的核心,讓他們深刻承認當年錯誤並做出反省乃至賠償,想想也知道非常困難。

  不過得益於民主化帶來的言論環境日益寬鬆,對事件真相的追尋與反省還是有了鬆動。2014年上台的印尼現任總統佐科,在競選時曾經承諾過要解決這個問題。甚至還有政府官員開始表示道歉——2012年, 印尼Palu的市長Rusdy Mastura代表政府為屠殺道歉,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以官方身份進行正式道歉的官員。Mastura本身來自右翼政黨,當時卻出席了一場政治鎮壓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的聚會,並吐露他曾在五十年前於監禁左翼分子的集中營中做過警衞,在擔任警衞期間,他知道至少有四個囚犯被殺害,並目睹大量的囚犯及其家庭在集中營內強制勞動,且受盡歧視。然後,他向受害者家屬做了一個意料之外的道歉。此後,他簽署了法案讓Palu市為受害者家屬提供了一些幫助。

  從目前情況來看,很難説印尼政府會對事件“反省”到什麼程度

  然而總體來説,“鬆動”只是局部的,整體上看印尼當局並沒有反省的跡象。一次標誌性的事件是,2006年印尼釋憲法院決定,撤銷有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二零零四年第二十七號法令,理由是該法令違反憲法——這使得歷年違反人權事件受害者與前印共份子要求平反及索賠努力大受挫折。印尼很多人士對法院決定表示了歡迎,因為如果該法令落實,與屠殺有關的教會人士將被列為被告,必須向前印尼共份子道歉,而他們將獲得賠償。就因為這種原因,印尼政府就決定繼續讓真相被掩埋起來。

  印尼近日召開名為“用歷史眼光解剖1965年悲劇”的討論會

  所以,儘管最近這次由政府召開的討論會算是一個令人矚目的轉變,所謂的“反省”也必須打上引號——因為政府明擺着是應對外界壓力才舉行這麼個討論會的,印尼當局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的方針也非常明確:不能借助外力而是要在國內解決,通過協商而非法庭解決,對事件只表示遺憾而堅決不道歉。關於政府態度最明顯的證據來自政法安統籌部長魯胡特對屠殺死亡人數的表態——他表示遇難者人數不可能超過1000人,並反問“你們能指出一個萬人坑給我看嗎?指給我,我就去。”

  不過這算不算政府的最終表態,目前還是未定之數,因為魯胡特的態度也可能只是一種“討價還價”。在討論會上,各方代表都明確要求印尼政府對當年的屠殺表示道歉,對魯胡特的態度表示嚴重不滿,有團體甚至因此而抵制了第二天的討論會。一些人士相信總統佐科的態度會與魯胡特不同,相信他會履行競選時的承諾。一位主管國防學院的退休將領也表示魯胡特的説法並不能代表政府最終態度,他稱“政府的立場將依據討論會的結果來確定”。

  結果到底會如何,與各方博弈者的力量有很大關係。從其他國家對歷史事件反省的經驗來看,那些社會整合性差,沒有形成廣泛社會參與,國內不同羣體缺乏互信的基礎,以及充斥暴戾文化的國家,很難滋生和解的道路,即使確定了和解的方向,由於真相的調查缺乏獨立性,以及受調查不全面、司法效率低、延遲補償等因素影響,真正的和解很難達成,類似的國家有肯尼亞、利比里亞、加納、斯里蘭卡、斐濟、哥倫比亞等等。

  不過從世界範圍來看,類似“追尋真相尋求和解”的運動也有很多成功案例

  但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道路,依然是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這是實現“轉型正義”的重要載體,通過調查、披露歷史罪行,將真相公之於世,促成全民反思與政府改革,避免歷史重蹈覆轍。當前,全世界已有三十多個國家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最著名的委員會來自南非和盧旺達。

  這些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大致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族際關係的意義上和解,像南非,盧旺達,肯尼亞等。另一類則是指國家不同政治力量之間的和解,像捷克、阿根廷、哥倫比亞等等。像前一種中,南非是和解的典範,後一種中,捷克、智利等成為典範。這些國家在對歷史真相進行揭示的基礎之上,實現了不同民族間、不同人羣間的和解。

  關於印尼1965屠殺事件的紀錄片《沉默之像》,該片獲得奧斯卡提名

  能否成功實現和解,有很多有關的因素,像弱勢政權和強勢政權,實現的方式完全是不一樣的。但總得來説,有些共同的特點,比如這些反省通常與當事人即將離世、需要給一個交代有關,即使不願意道歉,一些政府也願意給歷史事件的受害者一些補償;真相與和解往往需要一些外部環境和外部人士推動,像聯合國在這方面就做了許多工作,而印尼之所以在今天對歷史的反思有所鬆動,與美國人奧本海默拍攝的兩部紀錄片《殺戮表演》《沉默之像》有很大的關係;當然,更重要的是,國內人士要對事件進行積極奔走,並推動社會形成民主討論的氣氛。

  “尋求真相”帶來的好處尚在其次,“把傷疤揭開”本身意義就非常重大

  真相與和解運動的好處巨大,有些國家因此而實現了國家的統一和穩定,人民的團結,以及經濟發展,最典型的是盧旺達。但即使沒有這種好處,真相與和解的意義也依然巨大。像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也有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把歷史上的“傷疤”揭開——加拿大、澳大利亞是因歷史上針對原住民的迫害,進行了調查和道歉,而韓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則是揭露了在朝鮮戰爭爆發前後,李承晚政府對大約有十萬之眾的左翼人士和無辜平民進行的屠殺,韓國政府對此表示了反省和賠償。

  這些舉動並沒有揹負特別大的政治壓力,但依然去做了,原因正在於對真相的追求本身就意義重大。聯合國專家曾在一份報告中如此描述,“每個人都有不可分割的權利,去了解政府犯下的巨大罪行。尤其是那些死亡、強迫失蹤的案例中,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更是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去了解罪行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發生的,受害人的命運究竟如何。”該報告認為,一個社會將從真相委員會這一制度中受益——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不僅會讓人們對當局保有信心,更重要的是,這有助於防止歷史悲劇再次重演。結語對當年的“排華屠華事件”,印尼需要向華人族羣進行道歉和賠償。但如何讓印尼走向真相與和解的道路,需要國際社會多想想辦法。“自揭傷疤”是人類之所以能稱之為“文明”的重要舉動,其意義值得人們進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