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2萬買新車第二天就被撞,車損7萬車主卻要14萬,律師卻説做得對
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提升之後,就會試圖購買一款適合自己的汽車,不但平常上下班的問題能夠解決,還可以帶着家裏人外出旅遊,別提有多方便了。不過在買車的同時人們也不可避免的會遇到很多頭疼的問題,比如説汽車的保養和油耗問題,最重要的是,如果道路上行駛意外跟他車發生碰撞的話,誰應該承擔最後的費用呢?所以説,車子在購買之後一定要花上幾千元購置商業險,一旦出現問題保險公司就能迅速出來解決,有備無患肯定沒壞。
不過現在人們有這樣的一種説法,車子在撞上之後的折損費應該怎麼算。如果是一輛剛拿到手的新車被扔了,只是賠償一個補助費是不是太吃虧了?這不,網上就有一個車主發生了這種事情,話説他購置一款32萬元的英菲尼迪才兩天不到就被其他車子碰上,當保險公司出來之後這位車主非常生氣,雙方因為折損費的問題爭得面紅耳赤,那麼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事情是這樣的,趙先生花32萬元購置英菲尼迪,這款汽車剛拿到手第二天,車主還來不及給它好好愛惜就被撞的面目全非。當時趙先生只是將車子停在路邊一回,回來之後就發現車尾凹陷嚴重,他迅速找到了肇事司機並且向其提出索賠。肇事司機剛好買了商業險,他迅速讓保險公司出來解決這件事情,然後這輛車就給送到了維修廠。
通過檢查得知,這款汽車至少需要7萬元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稱他們會承擔這筆費用。一聽到這裏,趙先生就不樂意了,他車子基本上就是新的,被撞之後自然就沒有以前那樣高的價值,所以按道理説保險公司也應該賠償折損費才是。對於這個説法,保險公司稱這種費用該公司不會承擔,這還是一輛32萬元的汽車,如果是勞斯萊斯的話賠償150萬元的同時豈不是還要賠上一百多萬的折損費呢?
雙方一時間爭執不下,最後趙先生找上了肇事司機並且跟他提出了7萬元的折損費。在趙先生和他的局勢來看,14萬元的價格並不算高,也符合這種新車的標準。沒曾想,對方竟然將這件事情全部推到了保險公司,明顯的不想掏錢是了。無奈之下,趙先生只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這個問題了,律師表示:車主的做法是對的,車子貶值的這筆費用,理論上可以認為是直接損失,那麼就應該由肇事者賠償,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不認賬,可以找肇事車主協商。
在實際生活中,對於車子的折舊費,一直存在爭議,雙方都有道理,剛買2天的新車被撞,對方全責,那麼折舊費就應該由肇事方承擔,否則的話,對車主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