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持刀殺妻 男子二審被判死緩

  80後男子嶽某某與妻子出現家庭矛盾,兩人相約去派出所調解婚姻糾紛,然而,男子卻偷偷藏匿着水果刀,最終在糾紛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持刀殺害妻子。8月8日,記者從安徽省高院獲悉,嶽某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嶽某某與劉娟(化名)是夫妻關係,雙方因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產生矛盾。2015年,劉娟曾起訴離婚,在家人的勸説下後來撤回對嶽某某的離婚起訴,但夫妻矛盾仍然存在。2019年5月,劉娟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同年5月23日,劉娟與嶽某某相約到派出所調解婚姻糾紛,嶽某某隨身藏匿一把水果刀,圖謀如調解不好,便殺害劉娟。在派出所內劉娟仍堅持離婚,嶽某某不同意離婚並糾纏劉娟,後派出所民警將劉娟送至劉娟母親家。嶽某某見狀,攜帶刀具,搭車趕至位於臨泉縣的劉娟母親家,劉娟為防止牽連到家人,從母親家離開準備坐車回打工地上海。

  當日17時許,嶽某某跟隨劉娟行至臨泉縣路邊,嶽某某要求和好未果,劉娟準備攔出租車離開,嶽某某持刀朝劉娟脖頸處捅刺多次,致劉娟當場身亡。作案後,嶽某某離開現場,後到派出所投案。

  阜陽中院審理認為,嶽某某不能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家庭矛盾和夫妻感情事宜,持危險性刀具捅刺劉娟頸背部多次,致劉娟身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嶽某某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以嚴懲。但鑑於本案系家庭矛盾、夫妻感情糾葛引發,嶽某某案發前無犯罪記錄,願意認罪、悔罪,具有自首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嶽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安徽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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