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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帶當免費停車場?羅湖城管:違法停車必受嚴懲

由 鍾離黎明 發佈於 綜合

2020 年8 月27 日,羅湖區南湖街道執法隊員在羅湖區船步街街心公園現場測量發現,其中一輛機動車佔用綠地達7.2平方米,據此依照法定程序對涉事車主作出罰款3600元的處罰決定,經執法人員耐心解釋後,該車主認識到了錯誤,並在當天自覺如數繳納了罰款。

當天15時起,該執法隊集中執法力量對深圳市羅湖區船步街街心公園車輛佔用公共綠地亂停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按法律程序取證、送達文書、告知當事人權利和處理程序,共查處亂停放車輛21輛。截至8月28日,已辦結案件15宗,共計罰款人民幣47510元。

據悉,為了保障執法行動順利開展,南湖街道執法隊前期聯合轄區工作站在街心公園充分開展了公園綠地禁止停放車輛的法律宣傳,給予當事人心理預期,減少牴觸情緒。同時與南湖交警大隊聯合開展執行行動。在執法行動中,南湖交警大隊通過查詢車牌號精準鎖定車主,可快速聯繫並及時通知當事人到達現場,保障高效開展執法工作。這是羅湖區近期開展機動車佔用綠地亂停放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的一個縮影。

羅湖是老城區,可供市民就近休閒運動的公共空間相對緊張,近年來,政府加大投入,利用城市的邊角地見縫插針建設街心公園,竭盡所能為市民創造休憩空間。但部分車主卻將這些街心公園、公共綠化帶當成免費停車場,且還有愈演愈烈之勢。這種行為不但破壞綠地、公園環境,還嚴重擠佔了附近市民的休閒空間,甚至還引起了部分市民的不滿和投訴。據羅湖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田東波表示,羅湖將與社區加強合作,擴大文明停車的宣傳力度,同時加強與羅湖交警大隊的聯合執法,實現信息共享,進一步淨化綠地空間。

城管執法部門提醒廣大車主朋友,綠化帶和公園綠地都屬於城市綠地,請車主文明停車,愛護綠地;在綠地上隨意停車涉嫌違法。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綠化條例》的相關規定,違法行為人將面臨被處以佔用或損毀綠地面積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城管執法部門也將加大巡查力度,一經發現此類行為,將依法嚴懲。

【撰文】祁覬

【通訊員】徐映雪 張曉敏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