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為當“正”局長兩次“買官”,這名副局長被騙190萬

由 時愛蘭 發佈於 綜合

  為謀求遼寧省錦州市教育局局長的位置,時任副局長秦愛國分別於2011、2016年,兩次請託該市某公司負責人史某出資“買官”。然而直至2018年落馬,秦愛國的“升官夢”均未如願,共計被騙190萬元。

  8月24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上述案情。

  “秦愛國利用手中權力,讓史某壟斷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程,從中謀取鉅額利益。”2017年10月20日,錦州市委第三巡察組在接到羣眾反映秦愛國與史某相互勾結的問題線索後進行移交,市紀委監委隨即開展調查。

  據官方簡歷,秦愛國,男,漢族,1961年6月出生,山東東阿人,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2年從遼寧大學數學專業畢業後,秦愛國先後在錦州中學、錦州一高中任教,1996年起任錦州一高中副校長,2001年任校長。

  2005年8月,秦愛國履新錦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稱,秦愛國一直“努力”的目標是局長。2011年,秦愛國按捺不住內心對權力的渴望,為當上“正”局長,他請託史某出資給中間人張某來辦理此事,表示“當了局長再還”,並答應在其當上局長後給史某更多工程作為交換條件。

  史某為謀求其經營的兩家公司在承攬市教育局工程中得到秦愛國的照顧,遂出資140萬元為其運作此事。然而,張某拿到錢後,全部用來做生意了。秦愛國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職務晉升已成了美夢一場。

  調查組發現,時任錦州市教育局局長即將退休期間,秦愛國再次指使史某幫其謀取職務升遷。2016年,經秦愛國同意,史某再次幫助秦愛國謀取局長職務,出資50萬元交給個體商人蔡某,並通過蔡某委託他人辦理此事。然而事與願違,直至接受審查調查,秦愛國依然未能如願,兩次“買官”均被騙。

  史某為秦愛國晉升職務,兩次送錢共計190萬元。秦愛國則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史某在錦州地區教育系統政府採購項目中借殼中標,使其非法獲利,給國家造成10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2018年5月18日,錦州市紀委監委通報稱:錦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秦愛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7月,錦州市中院二審判決秦愛國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稱,秦愛國落馬後,錦州市紀委監委將其作為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市教育局黨組召開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暨警示教育大會,以案為戒開展對照檢查。針對出現的風險漏洞,圍繞權力運行、財務管理等關鍵環節,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先後制定並完善《黨組織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工作規則》等制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