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佰馨大藥房售假口罩案一審宣判,董事長獲刑15年
三言財經6月22日消息,6月19日,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康佰馨大藥房)董事長李東等涉嫌銷售假冒3M口罩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一審判決李東等3位被告銷售偽劣產品罪成立,判處李東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李俞章、羅涵毅亦被判有期徒刑。
目前,三位被告均表示將提起上訴。
2020年1月21日至26日,新冠疫情爆發期間,康佰馨大藥房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李東,授意其在山西醫藥企業系統工作的親戚李俞章,以及李俞章同學羅涵毅,以低價從山東濰坊高密市一個體商販儀新宇處購買標註為“3M”字樣的口罩50萬餘隻,後對外高價出售。
此後,經3M公司及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機構鑑定,上述口罩為假冒3M品牌口罩,且過濾效率數據不符合其所標示的標準要求。
1月30日至2月1日,李東、李俞章和羅涵毅等人先後被警方查獲歸案。
2月10日,李東等人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2月21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