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相比他國外交部長,為何權力大很多?背後跟一因素相關
美國國務卿是美國國務院的頭,由總統任命,當然總統也可以讓他捲鋪蓋卷,因此美國的國務卿屬於聯邦政府的內閣成員,在聯邦政府的分工是負責外交事務,這是他的主業,相當於外交部長。
但很多疑惑的是,為什麼美國的國務卿感覺權力比其它國家的外交部長要大很多呢?其實背後和美國的政府管理架構這一因素有關係。
按照美國的《美國總統職位繼承順序法》規定,也就是官職大小排位,由上而下依次為:總統、副總統(兼任參議院主席)、眾議院議長、國務卿;由此來看國務卿是排在第四位的,並且美國有關法律也規定,美國的國務卿是第一部長級別,是高於其它的部長的,另外就是美國特殊的管理架構的因素。美國是一個總統共和制的管理架構,總統是聯邦政府的最高長官,三軍總司令,副總統雖然排名第二,但只是一個牌位,並不能擔任實際公職,雖然它是法定的參議院主席,但沒有權力,只有當搞什麼投票時反對與支持的出現平手時,他有權拍個板,而從歷史上就沒有這個可能性。美國副總統就是等着總統在執政時間內死了,或者是無法執政了,才可以繼任總統職務,等於是一個替補隊員,沒有實權。
再看看排名第三的眾議長,雖然排名第三,但美國是聯邦政府、國會、司法三權分治,眾議長是國會那邊的,不屬於負責執政的聯邦政府的人,只不過是總統死了,副總統也死了,或者是他兩都無法執政了,眾議長可以繼任,正常情況下眾議長是沒有權力插手聯邦政府的事的。這樣一來,除去副總統這個閒差,再除去不屬於聯邦政府的眾議長,排名第四的國務卿其實就是聯邦政府僅次於美國總統之下最有實權的人物,可以説是美國聯邦政府中真正的第二把手,所以,美國的國務卿感覺比其它國家的外交部長要權力大很多。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導致美國的國務卿權力大,就是美國的外交政策。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全球霸權戰略,全球所有的事它都插手,而負責外交工作的美國國務卿自然就出鏡率高了。還有,美國國國務卿可是負責保存及使用美國國璽的人,也就是美國的大印,需要用到這個大印的事自然需要通過他來完成;他也負責處理國際事務,也是總統的首席國際顧問;美國國務卿也負責協調、指揮及監督美國政府整體海外事務(部分軍事行動除外)。
美國現任國務卿蓬佩奧。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點必須要説清楚,美國沒有宣傳部,美國中情局掌握着龐大的媒體,輿論戰是中情局負責的,包括很多壞事都是由此出來的,而美國國務卿正是負責這個領域的,所以權力本身就大於其它國家的外交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