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8月12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趙長青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趙長青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86萬餘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8月12日中國新聞網)
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分黨組書記、副主席趙長青被控受賄2486餘萬,令人震驚。由此可見,文藝領域隱藏着“碩鼠”,也是腐敗“重災區”。事實上,早在2015年甘肅兩會期間,“明星委員”彭丹便透露文藝界某些區域存在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腐敗現象。同時,演藝圈導演潛規則女演員、書畫領域有人“雅賄”官員等負面新聞,頻頻見諸報端。特別是,彭丹曾公開透露,文藝反腐在得到大家肯定的同時,她也受到了一些壓力,甚至恐嚇。可見,文藝反腐,仍然是個薄弱環節。
趙長青受賄2486餘萬事件提醒我們,文藝界的腐敗空間巨大,令人堪憂。中央第二巡視組指出的文化系統的五大貪腐隱患中,便有“文藝評獎過多過濫,評獎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換”的問題。2015年4月,湖北省作協原主席方方發表微博長文《我的質疑書》,質疑湖北詩人田禾在職稱評定過程中涉嫌違規操作,引起了大眾關注。之後,湖北省紀委對此事做出了處理,決定撤銷田禾正高二級職稱和省作協文學院副院長職務,並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特別是,除了趙長青被控受賄2486餘萬受審,今年媒體接連曝光,貴州省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藝術生產部副主任雷豔因涉嫌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曾被公開實名舉報巨資賄選的安徽書協原主席、書法界“能人”李士傑,被有關部門帶走接受審查。這些消息,顯然令人振奮。由此也表明,文藝反腐,已邁出實質性一步。
勿庸諱言,文藝界過度行政化,必然會滋生文藝腐敗,同時也與少數行政官員的腐敗息息相關。一方面,某些行政官員熱衷於附庸風雅,要麼自扮“文化大家”和“藝術大師”,通過在文化藝術機構兼職,強奪豪取文化藝術創研經費及各類頭銜和榮譽;或到處賦詩、作畫、寫字,變相索賄。另一方面,一些文化藝術機構,沉醉於“媚官傍權”,讓一些文藝評比、比賽活動“官員化”“權力化”,使文藝的繁榮嚴重失真。
可見,“官本位”是寄生在社會肌體上的一顆毒瘤,其毒性無孔不入,已經嚴重侵入和腐蝕了當今中國文藝領域,也嚴重影響着人們對文藝的價值判斷。前不久,轟動一時的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平安經》作者賀電,便在書協兼職,並利用權力出書、賣書。如此語境下,哪怕是有再多的行政官員成為“文化大家”和“藝術大師”,或有再多的作家和藝術家成為“文官”,也不足為奇。問題是,當創作不歸創作,藝術不歸藝術,行政不歸行政,幾者的位置交錯重疊、混淆不清時,文藝創作和研究,只能成為一些行政官員貼在臉上的“標籤”,這無疑是文藝最大的悲哀。
因此,書協副主席受賄2486萬,文藝反腐正當其時。文藝界不能成為“獨立王國”,反腐之劍必須高懸。對於文藝反腐,同樣需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同樣需要層層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一方面,應妥善處理當前存在的學術團體機關化、文藝名人官員化等問題;淨化文藝中介機構,比如文聯、書協這類藝術組織的工作風氣,遏制“媚官傍權”傾向,抑制巴結討好權力機關和行政官員的病態心理。另一方面,文藝領域不能成為反腐盲點。比如,在文藝領域的榮譽評比和比賽評獎中,如果結果引起普遍質疑,應啓動責任追究機制,對權錢交易、結幫營私等腐敗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按照黨紀國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在文藝機構兼職,不題字,不當評委,不參賽,要潔身自好。只有權力退場了,讓文藝的歸於文藝,文藝園地才會成為一方淨土,才會有“百家爭鳴、百家齊放”,才會有好的文藝作品產生。(張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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