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一對夫妻自2014年起至2017年底,陸續向他人借款,合計超過500萬元,到期無法償還,法院最終裁定拍賣這對夫妻名下的房產,以償還債務,結果在騰房過程中遇到了困難。
多次通知騰房未果法院強制執行
8月14日上午9點,福州鼓樓法院開展了一次強制騰房的執行行動,執行地點則是位於福州鼓樓區西洪路上的湖畔小區。
鼓樓法院執行人員:這是一起個人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然後被執行人這邊向申請人借款本金509萬多元,然後2019年7月份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執行人員告訴記者,
執行過程中,
他們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的這套房產,
並裁定拍賣,以償還債務。
鼓樓法院執行人員:我們之前來過幾次,但是剛好被執行人都不在家,沒有碰到。我們在去年的9月份,就已經貼過拍賣裁定書,然後在今年的5月份,又貼了一個督促履行通知書。
執行人員表示,
雖然法院已經多次張貼騰房公告,
督促履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要求被執行人限期騰退,
但至今被執行人仍未主動騰房。
敲門未見回應執行人員強制開鎖
兩個被執行人是夫妻,
屬於共同債務,
套內面積是105平方,
評估的價值是318萬元。
在被執行人朱某、何某夫妻的家門口,
由於門鎖防盜性能比較好,
開鎖人員折騰了半個小時,
還動用了電鑽,才最終將房門成功開啓。讓人意外的是,強行開鎖後,
執行人員發現,被執行人的女兒竟然在家,
其辯稱因帶着耳機睡覺,
所以沒有聽到敲門聲。
隨後就跑到了鄰居家去了。鼓樓法院執行人員:我們現在對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然後製作清單,然後把門鎖換掉,張貼封條。
被執行人得到消息趕回辯稱對借款不知情在屋內,執行人員發現
被執行人根本就沒有要搬離的準備,
隨後執行人員開始分組
對各個房間內的物品進行錄像,
逐一清點造冊。
在清點過程中,
得到消息的被執行人朱某竟然趕了回來。
在執行現場,被執行人朱某,
一是辯稱對於前妻何某借款500多萬一事,
並不知情。
朱某:律師説官司還沒有結束,何某(前妻)借的錢,我一分都沒有用,一個月(前妻)用我的信用卡刷了300多萬。我可能是這個律師請的不好,包括駁回的單子也都沒有給我。他表示對福州中院駁回其再審申請一事,也不知情。
但執行人員明確向其表示,
這起案件的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其依法應配合騰房。
承諾一週內主動搬離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考慮到屋內物品較多,
再加上被執行人朱某同意
一週內主動騰空房產,
經過一番溝通,
鼓樓法院執行人員同意了
朱某暫緩強制騰空的請求。
工作人員:一個星期絕對搬出去,你(逾期)不搬,是要承擔拒執的法律責任的。執行人員也再次向被執行人朱某闡明逾期搬離,
將要承擔拒執罪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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