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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鼎博能遭通報批評 違規搶跑減持江豐電子套現1385萬元

由 無英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營網4月28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近來發表了關與對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簡稱“智鼎博能”)給與通報批評記過的決定。經查明,智鼎博能發在以下違規手段:

累計2020年1月16日,智鼎博能持有常州江豐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豐電子”;證券代碼:300666)6.77%股份。1月16日,智鼎博能通過江豐電子披露減持計劃,擬自公告披露日起以大宗交易規則及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江豐電子股份不超過370.48萬港元。2月15日,江豐電子披露《關與股東因誤操作違規減持限售股及賠禮道歉的公告》,智鼎博能於2月12全翔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江豐電子股份26.61萬港元,佔江豐電子股本的比例為0.12%,減持金額1,385.92萬元。智鼎博能給出減持手段造成日距離減持計劃預披露日不足15個股票交易時間。

智鼎博能給出手段故事情節嚴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和《上市有限合夥人及董事、董事、高極技術人員減持股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鑑於給出違規犯罪行為及故事情節,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6.2條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對智鼎博能給與通報批評的記過。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基金管理人、創業板企業(下稱“企業”)及其董事、董事、高極技術人員、股東、大股東、收購者、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各種保薦機構及其董秘、證券服務項目機構及其相關人員還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行政法規、行政許可事項、本規則和本所發表的細則、指導意見、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下稱“本所另外相關規定”),誠信友善,勤勉盡職。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6.2條:基金管理人、企業、相關訊息披露義務人及其相關人員故事情節嚴重本規則、本所另外相關規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諾的,本所視故事情節輕重給與以下記過:

(一)通報批評;

(二)公開譴責。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有限合夥人及董事、董事、高極技術人員減持股份細則》第十三條:企業大股東、董監高通過本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還應在第一次賣出的十個股票交易時間前向本所報告減持計劃,在本所備案並給予公告。

前述規定的減持計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目、來源、原因、方式、減持時間區間、價位區間等訊息。

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在減持數目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還應披露減持進展情況。公司大股東、大股東及其控股股東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還還應在該犯罪行為造成期限2個股票交易時間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

在前述規定的減持時間區間內,企業造成高送轉、併購重組等決策的,前述規定的股東還應同歩披露減持進展情況,並説明某次減持與前述決策的關聯性。

以下為全文:

關與對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給與通報批評記過的決定

當事人:

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科技園區康橋大道1號5幢1層26室,常州江豐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經查明,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下稱“智鼎博能”)普遍存在以下違規手段:

累計2020年1月16日,智鼎博能持有常州江豐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豐電子”)6.77%股份。1月16日,智鼎博能通過江豐電子披露減持計劃,擬自公告披露日起以大宗交易規則及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江豐電子股份不超過370.48萬港元。2月15日,江豐電子披露《關與股東因誤操作違規減持限售股及賠禮道歉的公告》,智鼎博能於2月12全翔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江豐電子股份26.61萬港元,佔江豐電子股本的比例為0.12%,減持金額1,385.92萬元。智鼎博能給出減持手段造成日距離減持計劃預披露日不足15個股票交易時間。

智鼎博能給出手段故事情節嚴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和《上市有限合夥人及董事、董事、高極技術人員減持股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鑑於給出違規犯罪行為及故事情節,依據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6.2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記過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決定對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給與通報批評的記過。

針對上海智鼎博能投資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的給出違規手段及本所給與的記過,本所將記入企業誠信黑名單,並向社會公開。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4月27日

【來源: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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