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漲跌幅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財經

北京商報訊(記者高萍)繼科創板之後,創業板註冊制也來了!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據瞭解,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後,新上市企業上市前5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在業內人士看來,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將改善創業板資本市場結構,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

去年7月22日科創板正式開市交易為創業板推行註冊制起到試驗田作用。證監會副主席李超介紹,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在首發註冊辦法總體沿襲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借鑑吸收了科創板試點註冊製成功的一些做法。

堅持“一條主線,三個統籌”是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的重點。李超介紹稱,“一條主線”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三個統籌”即,一是統籌推進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二是統籌推進註冊制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三是統籌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

據瞭解,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涉及四方面制度安排,一是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二是制度方面的安排,和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制度安排相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三是完善基礎制度。四是配套改革的制度安排。繼續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

相比於科創板註冊制,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又有哪些異同?李超稱,“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在試點註冊制的安排方面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大體與科創板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通過問答的方式來督促企業提高信披質量”。

李超進而表示,同科創板相比,創業板註冊制有三方面不同,一是建立滬深交易所審核工作協調機制,保持審核標準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搶資源情況;二是明確在審企業銜接安排,確保向註冊制過渡;三是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涉及公開發行的同步實施註冊制。

根據證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截至4月16日,IPO排隊企業中擬上市板塊為創業板的公司有197家。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在保薦機構強制跟投一事上,創業板有差異化安排。據瞭解,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對其保薦的所有項目進行強制跟投,而是僅對未盈利、紅籌架構、特殊投票權以及高價發行的四類公司採取強制性跟投。科創板強制跟投制度在推出後引發了投行的爭議,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此舉顯然是進一步優化了保薦機構跟投制度。

對於此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更多的科創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將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標的,有利於投資者抓住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的機會。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也提到,創業板企業實施註冊制,可以鼓勵更多中小企業等優質經營性資產進入創業板,改善創業板資本市場結構,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