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發佈 眾安保險嚴控風險聚焦信保業務高質量發展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冷翠華

      5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對外發布《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經營規則、內控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提出明確要求。

      多位保險公司的信保業務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辦法》切實考慮了當前新經濟形式下保險行業所面臨的新問題,聚焦重點業務,實施差異化監管,在進一步規範信保業務的同時,也充分考慮了市場的承受能力,有助於信保業務的長期健康持續發展。

      有管有放促發展 長期利好信保業務

      《辦法》共五章三十五條,《辦法》修訂以風險為導向,圍繞“差異化監管,高質量發展”的思路,始終堅持依法合規、小額分散、風險可控的經營原則,主要修訂內容體現在三大方面:

      一是聚焦重點業務,實施差異化監管。《辦法》區分融資性和非融資性信保業務,重點聚焦高風險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監管,提高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在經營資質、承保限額、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二是有收有放,兼顧監管與發展。一方面,《辦法》通過壓縮融資性信保業務的承保限額、擴大險種範圍(即商業性出口信用保險)等方式,控制風險敞口,防範業務風險;另一方面,《辦法》首次提出保險公司承保的信保業務自留責任餘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淨資產的10倍,融資性信保業務中承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佔比達到30%以上時,承保倍數上限可提高至6倍。《辦法》通過設置彈性承保限額的方式,引導有能力、有實力的保險公司加大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融資增信的支持力度;通過調整業務類型,擴大保險服務實體經濟的業務領域。

      三是強化內控管理,促進高質量發展。《辦法》通過要求保險公司提升自身管控能力,促進信保業務高質量發展,在內控管理方面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系統建設、流動性管理、風險預警等,防範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在合作方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准入、評估、退出、消費者投訴等制度要求,降低合作的潛在風險。

      “強化風險防範是本次《辦法》的一大特色,保險公司需要強化內部風險管控,從組織、制度、系統、承保要求等方面都需要完善內部管理能力。另外《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自身風險管控,開展獨立審計,每季度進行壓力測試。這意味着保險公司未來參與信保業務,尤其是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門檻會進一步提高。”一位大型保險公司的信保業務負責人表示,“這有助於防範信保業務風險、推動信保業務高質量發展,對信保業務長期發展構成利好。”

      加強風險防控 眾安保險高質量開展信保業務

      對於本次《辦法》的發佈,作為國內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的眾安保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將堅決貫徹執行,加強風險防範工作,依法合規、高質量地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

      據瞭解,眾安保險於2013年推出保證金保險業務——參聚險與眾樂寶,截至2019年年底,該業務通過信用保證保險已經累計服務超過400萬商家,累計釋放的保證金超過3200億元。

      2016年5月眾安保險接入了央行徵信系統,是目前為數不多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保險公司之一。這也是本次《辦法》進一步明確提出的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要求。

      根據《辦法》規定,眾安保險在開展信保業務時,進行了公司集中管理,在銷售、核保等重要環節設立專職專崗。在人才配備方面,眾安保險的信保業務團隊均具備成熟的經濟、金融、法律、財務、統計分析、科技知識背景,並擁有豐富的信用保證保險、融資擔保、銀行信貸從業經驗,並不斷加強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同時,眾安保險建立了涵蓋信保業務全流程的業務系統,該系統具備反欺詐、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風險跟蹤等實質性審核和監控功能,以及還款能力評估、放(還)款資金監測等功能。在業務發展的同時,眾安保險嚴格考量償付能力指標,連續多年償付能力指標保持在50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眾安保險獨家打造的“三體雙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體系”,在信用保證保險的風險管理的全流程中,引入了動態分析機制,實現每筆保單定製專屬風控路徑,提升了保前識別精度,保中實時監測風險並及時預警、自動降級,保後風險控制與應對的機制。

      未來,眾安保險將繼續在監管的指導下,依法合規、高質量地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通過社會協同,增強銀保聯動,讓更多小微企業獲得精準金融服務,讓更多的長尾羣體得到增信支持。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