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劉慧)備受市場期待的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方案27日“出爐”,中國資本市場深刻變革的征程再次迎來關鍵節點。
證監會和深交所當日發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則,搭建起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整體制度框架。
證監會透露,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在科創板的基礎上,擴大註冊制試點,為存量板塊推行註冊制積累經驗;二是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板塊特色。
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三個統籌”則是統籌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統籌註冊制試點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統籌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
改革後的創業板將進一步升級,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的深度融合。
從發行上市條件看,創業板改革根據新證券法,制定了更加包容多元的股票發行條件。值得關注的是,創業板改革方案明確再融資與首次公開發行同步實施註冊制,程序基本一致。創業板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實行註冊制。
改革後創業板的投資者門檻會有什麼變化?方案明確對新開户投資者實行“10萬元資產 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已開户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以繼續交易創業板股票。
改革方案還在持續披露、公司治理、股權激勵、股份減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體規則,同時重點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簡化退市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