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證監會嚴查年報“不保真”

兆新股份證監會嚴查年報“不保真”

  兆新股份證監會官方網站昨日發佈消息稱,針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報“不保真”事項,證監會高度關注,第一時間下發監管關注函、約談相關責任人,並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證監會已對有關違法違規事項和董監高勤勉盡責情況啓動核查程序,並依法嚴肅查處。

  4月24日,披露2019年年報,公司5名董事、3名監事及4名高級管理人員均聲明,無法保證公司年報的真實、準確、完整。

  昨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0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明確表示,做好定期報告編制、審議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監高的法定義務,對年度報告行使異議權,必須遵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基本準則,決不允許鑽空子、濫用權力、逃避法律責任。

  證監會認為,兆新股份董監高本次出於免責考慮所作出的行為,違背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破壞了信息披露秩序,性質惡劣。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市場的基石,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法定披露內容。只有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年度報告,才能給投資者一個真實、透明的上市公司,促進形成正確的價格信號,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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