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獅龍過會:今年IPO獲批第50家 中德證券過3單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6日訊 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61次發審委會議於4月30日召開,審核結果顯示,法獅龍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法獅龍”)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50家企業(未含科創板)。
此外,截至目前,今年科創板已過會28家企業。
法獅龍此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德證券,保薦代表人為王穎、申麗娜。這是中德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三單IPO項目。1月9日,中德證券保薦的青島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9日,中德證券保薦的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法獅龍主要從事集成吊頂、集成牆面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主要應用於建築室內裝修、裝飾。
法獅龍的控股股東為法獅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沈正華、王雪娟夫婦。據瞭解,法獅龍控股持有法獅龍7200萬股,持股比例74.32%。沈正華直接持有法獅龍11.89%股份,王雪娟直接持有法獅龍4.65%股份,沈正華和王雪娟通過共同全資持有的法獅龍控股持有法獅龍74.32%股份。
法獅龍擬於上交所主板上市,計劃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3229.28萬股,擬募集資金4.74億元,募投項目包括法獅龍集成吊頂基礎模塊建設項目、法獅龍集成吊頂功能模塊建設項目、營銷網絡建設項目、研發設計展示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擬使用募集資金金額分別為1.50億元、9587.79萬元、1.39億元、3870.68萬元和5000萬元。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營業收入持續下滑,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報告期發行人收入呈下降趨勢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較大差異;(2)經銷模式下,發行人將產品交給物流公司就確認收入,同時又承擔因物流破損的產品退換貨損失,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3)説明新冠肺炎疫情對發行人2020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經營業績、在手訂單的影響,與去年同期相比變化趨勢,預計2020年是否存在業績大幅下滑風險;(4)結合上述問題及下游房地產行業調控政策和市場現狀,説明發行人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發行人經銷模式實現的營業收入佔比高,且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報告期經銷商實現終端銷售的情況、各期末庫存情況,報告期內經銷收入的真實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或分銷商直接或間接壓貨、囤貨等進行調節收入的情形;(2)發行人經銷佔比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經銷商與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前員工經銷商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他利益安排;(3)經銷商中個人等非法人實體佔比高的原因,個人等非法人實體經銷商實現最終銷售情況、收入真實性;(4)經銷商的選取標準、日常管理、物流、退換貨機制、銷售存貨信息系統等方面的內控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發行人給予經銷商的商業折扣率逐期下降,同期銷售費用率低於可比公司均值。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商業折扣的具體條款,説明商業折扣的計提過程、與經銷商的對賬制度,相關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能否保證相關費用當期足額計提;(2)結合各類折扣率在報告期內的變動情況,分析商業折扣佔主營業務比重逐期下降的合理性;(3)説明將商業折扣衝減收入或列支銷售費用的合理性,是否制定統一標準予以區別核算,是否存在同類折扣分別衝減收入或者列支銷售費用的情形,是否存在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2016年9月份會計差錯調整披露的差錯原因是否充分,內控梳理是否完整;(2)將2016年個人收款的無法認定款項來源金額計入到2016年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合理性,個人賬户中現金收支交易性質的界定是否準確、完整,後期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有效;(3)報告期內頻繁發生增值税申報錯誤,相關內控系統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4)報告期內委託銀行向經銷商發放貸款,還款中存在發行人及員工代償的原因,該事項所暴露的內控缺陷,發行人是否能夠完整、及時識別員工代辦的各類交易,後續整改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暫緩表決企業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