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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資運用排查現6大問題:百億險資違規流入房地產 涉5家險企

由 簡振武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潘亦純)9月11日,貝殼財經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了《關於保險資金運用違規問題和風險自查有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其中提到,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金融產品投資方式,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涉及5家保險公司,金額達244.37億元。

《通報》稱,在排查時發現了6大問題和風險,分別是資金運用治理體系不完善、資金運用範圍和模式違規、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品種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或兑付困難、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以及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務等。

在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方面提到,一是個別保險機構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未使用自有資金,有的對子公司增資未履行審批程序,金額119.09億元;二是投資的股權不動產項目存在股權代持,或者相關權利到期未收回的情形,涉及7家保險公司,金額141.84億元;三是股權方式投資的不動產項目公司違規。5家保險公司設立的不動產項目公司存在投資資金被挪用、對外開展股權投資、向保險公司股東借款超過監管要求等情況,金額226.15億元;四是不動產投資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建設,或以所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涉及11家保險公司,金額172.55億元;五是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金融產品投資方式,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涉及5家保險公司,金額244.37億元。

在資金運用範圍和模式違規方面,一是超監管規定範圍投資。6家保險公司在不具備相應投資管理能力情況下,直接開展不動產或金融產品投資,個別公司境外投資品種超出監管規定範圍,涉及金額462.18億元;二是投資資產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個別保險集團公司存在對非金融企業或境外主體投資超監管比例的情形;三是干預受託人正常履責,3家保險公司存在通過發送投資建議、事前書面同意等方式干擾受託人正常履職的情況;四是未實行保險資產全託管,26家保險機構未將包括銀行存款在內的各項投資資產全部實行第三方託管;五是內保外貸業務整改不力,個別保險公司存量內保外貸業務在擔保主體、資金用途、槓桿比例等方面不符合監管要求,涉及金額444.19億元。

針對上述風險,銀保監會方面表示,各保險機構要強化公司主體責任,結合通報的問題和公司自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強化整改措施落實力度,有效化解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和風險。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於自查報告依舊不符合《通知》要求,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保險機構,將依法釆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形式與比例,責令調整相關高管人員等有關監管措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