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着力完善大股東行為約束機制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28日電 銀保監會官網28日發佈《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指出,2020年深入整治股權與關聯交易亂象,同時着力完善大股東行為約束機制;2022年進一步探索完善銀行保險機構股東治理機制等。

《方案》包括十個部分:第一部分突出強調了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分別從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開展公司治理全面評估、規範股東行為、提升董事會等治理主體履職質效、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強化外部市場約束等方面,規劃了今後三年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各項重點工作;第九部分明確了提升監管效能的具體措施;第十部分要求強化組織保障,明確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夯實責任,確保落實到位。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方案》將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放在首要位置,強調要推動國有機構黨組織切實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今年要進一步明確並推動國有機構認真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具體要求,如制定和完善黨委前置研究討論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並嚴格落實。明後年要持續探索完善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方式和路徑,如研究完善國有機構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溝通機制等。

《方案》還明確,今年要壓實評估責任、嚴把評估標準、強化問責處罰、進行適度披露、推動問題整改,確保首次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全面評估取得實效;明後年要重點抓好評估結果應用和難點問題整改,完善評估制度和工作機制,更好發揮公司治理全面評估對健全行業公司治理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