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69張罰單罰沒逾13億元 證監會對違法違規高壓態勢不變
主持人楊萌: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對於投資者保護的力度正在不斷加大,不論從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打違法行為,還是建立起來的集體訴訟制度,都是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不斷擴大。今日本報從上述三方面予以聚焦,以饗讀者。
本報記者 吳曉璐
5月13日,廣東證監局披露牛散江麗芬操縱市場的行政處罰決定,江麗芬控制的10個證券賬户,利用資金優勢,大量申報買入,通過盤中多次大額封漲停、拉抬後封漲停、虛假申報等方式,操縱8只股票,廣東證監局沒收江麗芬違法所得709.2萬元,並處以1511.86萬元罰款,合計罰沒2221.06萬元。
今年以來,證監會持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官網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14日記者截稿,今年以來,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已經發布6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罰沒金額13.87億元。其中,內幕交易和信披違法案件數量合計佔比超七成。
市場人士認為,從今年的處罰情況來看,證監會依舊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惡性違法行為。資本市場立體化追責體系逐漸發揮效力,將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資本市場形成守法敬法的法治文化和風清氣正的良好市場生態。
2張罰單罰沒金額過億元
處罰力度顯著增大
從處罰類型來看,上述6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信披違法的有25張,涉及內幕交易的有24張,佔比分別為36.23%、34.78%,兩者合計佔比超過七成。另外,涉及操縱市場的有4張。
與此同時,今年以來,截至記者發稿,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還開出了12張市場禁入決定書,共28人被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其中8人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其餘則被採取3年至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資本市場中,公開是公平和公正的基礎,多數違法違規行為源於信息的不當優勢。超七成罰單來自內幕交易和信披違法,是監管部門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的體現,也證明了我國證券稽查的公正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也成為監管處罰的重點。在上述69張罰單中,涉及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的有8張,佔比為11.59%,數量僅次於信披違法和內幕交易。其中,包括一起證券從業人員“老鼠倉”案件。
“這是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前沿技術進行科技監管和執法的成果。”田利輝表示,通過新的稽查手段,證券從業人員的“老鼠倉”問題難以隱形,證監會對於證券從業人員的違規違法問題“有一罰一”,公正執法。
從處罰金額來看,上述69張罰單中,有8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千萬元,其中2張罰沒金額過億元。具體看,今年1月份,因利用他人賬户從事證券交易,九鼎控股和吳剛被證監會罰沒逾6億元;今年4月份,因連續十年財務造假、在非公開發行中欺詐發行,樂視網和賈躍亭等被證監會處罰4.84億元。
“從整體來看,今年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力度顯著增大,對於違規違法者起到了一定震懾作用。”田利輝表示,今年證監會稽查更加強調全方位,爭取不留死角,對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規違法行為增大了查處和懲戒力度。今年證監會強調保持“零容忍”態勢,繼續嚴監管,對於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期望取得不敢違規、風清氣正的新常態。
立體化追責體系
提升威懾力
隨着新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實施,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顯著提升,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化追責體系不斷完善。證監會網站數據顯示,2020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及通報案件線索116件,同比增長一倍,打擊力度持續強化。
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陳捷日前表示,證監會將堅決貫徹中央《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以落實新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為契機,加強執法司法協同,堅持“一案雙查”,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惡性違法行為,堅決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不斷健全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式追責體系,有效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田利輝表示,當前,我國普通代表人和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正在付諸實踐,投資者權益保護獲得了必要的法律武器。經過修改,刑法大幅提高了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能夠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我國資本市場“行民刑”相互銜接的立體化追責體系進一步完善,守法敬法的法治文化正在形成,資本生態日趨良好。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李明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推動構建完善資本市場立體化的追責體系,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加大打擊力度,能夠從供給側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與此同時,隨着資本市場良好生態的形成,可以增加投資者信心,吸引投資者以更理性的心態進行長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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