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相對薪酬太高,工資要降一半?有理嗎?
【野叔觀察】
2020年12月下旬,《財經》雜誌刊發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張斌研究員等人合著的文章《中國銀行業利潤畸高,可向實體讓利近萬億元》,其中諸多觀點引起銀行業人士較多關注。譬如此文認為,中國的金融服務“太貴”,特徵是高利潤、高工資和高税收的“三高”,例如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的相對薪酬平均約為5.0(人均薪酬/人均GDP),遠高於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2.3;由此進一步提出:“如果按照發達國家平均標準,中國銀行從業人員的工資要下降一半”。
那麼,目前銀行業人員平均薪酬到底有多少金額呢?相對於人均生產總值、銀行利潤增長、其他行業工資水平,以及上述各方面近十多年的歷史變化而言,銀行業人員平均工資是高呢,還是不高呢?
相對多種數據而言
在進行多角度比較之前,我們首先要比較準確地瞭解銀行業從業人員平均薪酬的絕對數值,因為即使對同一時點的數值,也可能同時存在多種研究的測算結論。
第一,按張斌研究員等人文章數據倒推。既然銀行業人員相對薪酬係數為5.0,那麼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9年人均GDP為70892元計算,則當年銀行業人均薪酬應為35.45萬元。
第二,按Wind數據。2019年金融業中的證券業人均薪酬47.10萬元,銀行業人均38.96萬元,保險業人均25.37萬元。其中,銀行業人均薪酬數據與前文中分析的第一種相對接近。
第三,按各銀行年報數據進行推算,即年度員工薪酬總額(支付給職工的現金+年度應付薪酬淨增額)除以年度平均員工數量。我們可以推算出一般股份制銀行人均薪酬較高,例如2019年招商銀行人均約53.7萬元;國有大行相對較低,例如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分別約為37.5萬元、30.5萬元、29.3萬元和28.5萬元,農業銀行人均26.8萬元相對最低;總之2019年6家國有大行人均薪酬約29.0萬元。
2019年末,6家國有大行總人數182.79萬人,約佔銀行業從業人員(含各類非銀機構,諸如財務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的44%,因此其數值對整體均值影響較大;薪酬較高的股份制銀行人數佔比約12%,數值對整體均值影響相對較小。
此外,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87萬人,約佔21%;他們對整體均值的影響大於股份制銀行,而其人均薪酬低於國有大行。所以,2019年銀行業實際人均薪酬應當低於29萬元。當然相對於一般行業來説,確定不低。
第四,按國家統計局權威數據測算。按最新經濟普查數據,2018年末金融業從業人員1818萬人,其中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分別佔比3.70%、22.82%和71.95%(還有少量其他類);而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顯示,其中金融業的年度人均薪酬131405元。與這一數值相比,前文中列舉的Wind關於金融業三類人均薪酬缺乏權威數據的支撐,因為按照其數據換算,金融業不可能是人均年薪13.14萬元,而應當高得多。
相對產出利潤而言
從前文多角度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可信的結論,即2019年銀行業人均薪酬實際數值應當在13萬元至29萬元區間之內,如此與當年人均GDP的比值(相對薪酬)區間則是1.8至4.1,應當低於張斌研究員認為的5.0。
如果將金融業視為一個整體,那麼2019年其人均相對薪酬就是1.85,至少並不高於張研究員所講的“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2.3”(銀行業)。不僅如此,2009年金融業人均相對薪酬為2.80,十年來這一數值是持續下行的(相關詳情見本文附圖二)。
如果我們將金融業人均工資增長曲線與商業銀行淨利潤增長曲線相比可以發現,自2008年以來、尤其是2012年之後二者總體上變化趨勢相近、同期增幅相近。特別是今年前三季度,商業銀行實現淨利潤15142億元,同比下降8.3%;部分銀行同期信息披露報告顯示薪酬總額同比減少,不排除全年人均工資可能出現同比負增長,即比2019年1.21%的低增長更低(相關詳情見本文附圖三)。
相對其他行業而言
首先看最新數據排名。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年人均工資中,前兩位的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61352元,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33459元,分別名義增長9.3%和8.2%;金融業從上年第二位下降至第三位,人均131405元,名義增長僅僅1.2%(相關詳情見本文附圖四),大大低於同期9.8%的平均水平。
年人均工資排名最後的是農、林、牧、漁業,人均39340元,名義增長7.9%。這也是為“三農”服務的農村金融機構中的小型銀行員工的人均工資相對並不高的原因之一,即其服務對象收入相對較低。
其次看歷史增長變化。將目前排名第一的信息和軟件行業人均工資增長曲線與城鎮非私營單位人均工資整體增長曲線比較,可以發現自2012年以後,前者增幅基本都比後者更高。
再將金融業平均工資增長曲線與城鎮非私營單位人均工資整體增長曲線相比,則可以看到2010年以來前者明顯低於後者。例如201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人均工資整體增長6.49%,金融業只有0.42%;2016年前者增長9.3%,後者僅僅增長2.3%(相關詳情見本文附圖五)。更不要説前文中已經提及的2019年。
所以,至少2008年至2015年期間金融業人均工資在各行業中排名一直第一位;2016年下跌到第二位;2019年又跌落至第三位。從一定程度上説,在人均工資普遍較快增長的背景下,某行業較慢的增長即意味着相對的下降。
相對內部結構而言
前文中將銀行業或者更大範疇的金融業作為整體與外部其他行業進行比較,確實存在較大差異。而從銀行業內部看,同樣存在較大差異。
第一,機構性質差異。例如前文中已經分析的,撇開外資銀行、民營銀行等不説,就大類而言,目前股份制銀行人均薪酬相對較高,國有大行、城商銀行相對次之,一般農商銀行、農村信用社相對較低(不包括只佔少數的上市農商銀行、發達地區的先進農商銀行)。例如,2019年某省農商銀行系統在崗人員約3.9萬人,人均薪酬約13.70萬元,僅僅比同期金融業整體人均薪酬高約0.36萬元。
第二,所在區域差異。即使在統一法人的國有大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內部,分佈於東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區域的分支機構由於當地經濟發展狀態不同,業績差異較大,薪酬差異也較大。而農村金融機構的各個縣級法人機構,其人均薪酬情況的區域性差異相對更大。
第三,員工層級差異。即使引用Wind數據,2019年商業銀行高管人員人均薪酬高達218萬元,其中36家上市銀行高管人員人均798萬元。這一部分人的薪酬就很大的拉高了銀行業整體的“平均薪酬”。
而據智聯招聘發佈的《2019年夏季求職薪酬排行榜》顯示,銀行業新入職員工平均月薪酬9700元(在前26個行業中排名第7位),年化之後只有11.64萬元。這基本就是銀行一般新入員工的人均薪酬水平(實際很多銀行新員工可能還達不到這一數值),相對於有關研究人員認為的平均薪酬差距很大。
結語
從統計學角度看,單純地説平均數概念的意義相當有限,不如中位數、眾數更能反映某一個事物的真實情況;何況有時候相關平均數的測算本身可能就很不精準。
正如本文中有時以金融業整體人均薪酬的比較分析替代其中的銀行業人均薪酬比較分析存在不全面、不精準的問題一樣,其實相關研究人員把銀行業作為一個整體來分析薪酬,仍然存在着多種“被平均”的問題。例如,小部分人均薪酬過高的銀行機構或者分支機構可以限薪,並不等於其他偏低銀行機構或者分支機構也需要跟着降工資;佔比極少的銀行高管人員可以限薪,也不等於大多數銀行裏的中低層人員也需要跟着降工資。
正是銀行業的區域差異較大、機構差異較大、內部人員層級差異較大,所以張斌研究員籠統一句“中國銀行從業人員的工資要下降一半”,既缺乏權威數據支持,也沒有進行結構分析,是非常不嚴謹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