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公佈2192億元債務重組計劃,將於10月8日開市復牌
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9月30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重大事項進展暨股票復牌的公告,將於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開市起復牌。
據悉,債務重組計劃包括債務清償方案和企業持續經營計劃。
其中,債務清償方案包括華夏幸福2,192億元金融債務,將通過以下方式妥善安排清償:
1、賣出資產回籠資金約750億元。對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華夏幸福將積極尋找資金實力強、協同效應好的潛在投資者予以出售,回籠資金主要用於償付金融債務。可出售資產預計能夠回籠資金約750億元。回籠資金中擬安排約570億元用於現金償付金融債務;剩餘部分用於落實住宅開發和交付責任,及恢復產業新城及其他業務板塊的正常運營,以保障經營債務及承接金融債務的清償。
2、出售資產帶走金融債務約500億元。
出售項目公司的自身金融債務,隨項目公司股權出售一併帶走並轉出公司,展期、降息,由項目公司依據債務重組協議約定還本付息。出售項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有條件承接相應的由公司統借統還的金融債務,置換後的債務展期、降息,具體置換方式由公司、可出售項目公司的收購方、相關金融債權人具體協商。
3、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約352億元。
(1)應收賬款質押和實物資產抵押的金融債務展期留債,維持原財產擔保措施不變。展期期間利率下調。如若實物資產抵押相關擔保物被處置或出售的,所擔保債權可在擔保物處置或出售價款範圍內優先清償;應收賬款質押的,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償還。
(2)與房地產開發建設等業務相關的開發貸,由相關金融機構維持開發貸餘額不變,利率下調,存量項目逐步銷售償還,新增項目逐步投放。
4、現金兑付約570億元金融債務,即出售資產回籠資金中約570億元用於兑付金融債務。
5、以持有型物業等約220億元資產設立的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即以華夏幸福約220億元有穩定現金流的持有型物業等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相關金融債務。
6、剩餘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展期、降息,通過後續經營發展逐步清償。展期屆滿後,根據企業後續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
7、其他事項
(1)欠息、罰息等事項。由於企業經營困難,本債務重組計劃項下的金融債務,已發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隨本清,如選擇利隨本清,則利率下調;已發生未支付的罰息、違約金、複利及其他違約責任予以豁免。
(2)公開市場債券兑付。對於華夏幸福在境內外發行債券的清償,應根據監管部門的監管制度、債券發行及募集資金文件的相關要求,按照同債同權、公平公正的原則妥善予以安排。其中,對於境外債券,引導債券持有人委託境內代理人加入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並參與本次債務重組。
(3)擔保措施調整。如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一是按照上述第4-6條等方式清償的債務存在股權質押的,二是涉及可出售資產或項目公司的擔保措施、確因出售資產或上市公司監管要求需要解除擔保的申請債權人配合解除相應擔保措施。
另外,企業持續經營計劃為:華夏幸福經過資產及業務重組後,將保留孔雀城住宅業務、部分產業新城業務、物業管理業務及其他業務。
其中,孔雀城住宅業務板塊,多措並舉緩解資金壓力,有序運營,落實交房責任,通過成立專門的住宅開發和交付運作平台,由“政債企”三方共同監督,努力恢復孔雀城品牌形象,提振去化速度和銷售價格,逐步恢復孔雀城板塊融資功能,探討以滾動拿地開發等多元化手段,更好地完成房地產開發與交付任務。產業新城業務佈局過於集中的問題將明顯改善,抵禦區域政策和市場風險的能力顯著提高。
華夏幸福通過債務重組、持續運營,在地方財政、税收、土地政策的支持下,將逐步完善經營狀況,恢復“造血”能力,積極爭取修復資信,及早恢復融資能力,保障華夏幸福經營債務和華夏幸福在現金清償及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後承接的金融債務的穩定清償。
華夏幸福將落實主體責任,繼續配合市政府專班和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房地產開發及經營啓動”資金監督、資產處置資金監督、薪酬發放監督等監督措施落實到位。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