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重大利好!中央明確: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由 廉擁軍 發佈於 財經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舉行。本次會議有多個首提內容,其中“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內容,對我國煤化工行業將產生重大利好,影響深遠。
受該政策影響,12月13日13點39分,煤化工板塊指數報9582.771點,漲幅達2%,成交396.13億元,換手率1.89%。
板塊個股中,漲幅最大的前5個股為:黑貓股份報9.42元,漲10.05%;華魯恆升報33.51元,漲10.01%;寶豐能源報18.13元,漲10.01%;電投能源報15.96元,漲9.77%;中國化學報12.91元,漲8.58%。
有分析稱,“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內容,對我國煤化工行業將產生重大利好,影響深遠。原因是今年以來,部分地區能耗“雙控”政策執行力度過嚴,煤化工企業壓力倍增。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政策,有望實現燃料煤和原料煤“區別對待”,單獨核算,減輕煤炭企業負擔。
解讀一:什麼是能耗雙控
“能耗雙控”的概念本身最早於2015年10月26日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提出,全稱為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旨在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設定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對各級地方政府進行監督考核;把節能指標納入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等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引導轉變發展理念;對重點用能單位分解能耗雙控目標,開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

能耗雙控的發展進程是循序漸進的。“十一五”規劃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二五”規劃在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的同時,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十三五”時期實施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明確要求到2020年單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國務院將全國“雙控”目標分解到了各地區,對“雙控”工作進行了全 面部署。“十四五”規劃進一步提出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2025年單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比2020年分別降低13.5%、18%,國務院將全國“雙控”目標分解到了各地區,對“雙控”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解讀二:“原料用能”是什麼?
此次會議提及的“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此前鮮有相關信號釋放,何為“原料用能”,新政策會有什麼影響?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表示,此處的原料用能應是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費,即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能源產品不作為燃料、動力使用,而作為生產產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這在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的公開講話中也得到了印證。

寧吉喆在11日出席“2021-2022中國經濟年會”時稱,“原料用能就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它(能源產品)轉化為原料了,它並不是100%的排放二氧化碳到空氣中,一般只有20%(排放),80%是轉化成原料。但是燃料用能排放的都是二氧化碳,所以統計上要把它們分開計算,管理部門要考核,這些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周大地進一步解釋,所謂原料用能,主要範圍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等產業領域。比如,煤製成的塑料、化肥,石油製成的橡膠、纖維等。“在生產加工過程中,雖然消耗了一部分能源產品作為燃料,但是也有一部分能源產品被帶進了工業產品作為原料。後者就是我們所説的原料用能。”

周大地表示,長期以來,原料用能都是納入全部能源消費的統計中,沒有單列出來。究其原因,一是原料用能的佔比較低。據估算,約有90%以上的能源消費都是非原料用能。以石油為例,目前中國石油每年表觀消費量約在7億噸到8億噸,但只有1億噸到2億噸石油是作為原料,這其中還有一部分也是用於燃料。

二是原料用能的算法比較複雜。這些化工產品大多由氫、碳、氮等元素構成,凡是碳進入原料就能算做原料用能?——如何界定尚且存在爭議。技術性的問題,將給基層執行統計工作帶來不小的難度。

解讀三:為何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

原料用能長期被視為能源消費,且區別標準模糊,為何突然提出單獨統計?

曾鳴認為,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一是為了防止原料供應短缺,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二是為了穩定以原料為基礎的一系列工業品的價格,不會出現大規模通貨膨脹。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與環境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王衞權表示,目前化石能源消耗的碳排放計算是建立在化石能源都被燒掉的基礎之上。但是,作為原料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並沒有被“燒掉”,而是轉化為了其他產品,帶來的碳排放較少,如果把它視作 “燃燒“來計算碳排放,是有失公平的。

王衞權認為,落實“精細化”統計以後,對於使用化石燃料作為原料的企業,其碳排放的壓力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減輕。但是應該明確,得到“豁免”的僅是原料部分,生產加工原料過程的燃料用能,碳排放依然受到嚴格約束。

對此,周大地表示,當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不確定性較高的背景下,為了穩定經濟增長,創造更寬鬆的可能性,採取這一措施具有合理性。但是,要防止給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再開大口子,不能回到大量投入資源性產品、低端產業的老路上,而是要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着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同時,地方和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許多原料產品的市場供應已經趨近飽和狀態、需求增長空間有限,如何提高經濟效益才是關鍵。

解讀四:能耗雙控對煤化工的影響

今年以來,我國一些地方能耗“雙控”用力過猛,令煤化工企業壓力倍增,無所適從。一些地方對煤化工企業的燃料煤和原料煤不加區分,將企業用能總量簡單以上年度數據作為依據,“一刀切”地削減用總煤量。因此,長期以來煤化工行業受到能耗雙控的影響巨大。

實際上,有不少專家建議,能耗“雙控”合理的作法是將原料煤從總能耗中合理扣除。煤化工是將原料煤轉化成為甲醇、油品、天然氣、聚丙烯等新的能源形態及含碳化學品的過程,其間只有極少數能量在生產過程中排放,而煤化工能耗排放主要發生在燃料煤上。因此,需要將這兩種不同功能的煤炭加以區分,採取不同的核算標準。

解讀五:中央經濟會議後,對煤化工的影響

會議提出,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可以預期,新政策將推動煤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淘汰落後,同時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

碳排放“雙控”時代來了!
    
本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另一個重要提法在於: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2015年,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能耗“雙控”政策,即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一直以來,在業界看來,提及“雙控”二字就是指的能耗“雙控”,但今後“雙控”的概念將發生變化。

兩種含義的“雙控”有何區別?有了碳排放的“雙控”,是否意味着能耗“雙控”的約束就會放鬆了?

根據國家統計局此前的説明,所謂能源消耗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氣、水能、核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過加工轉換產生的洗煤、焦炭、煤氣、電力、熱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時產生的其他產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由於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及其他能源的發熱量不同,為了使它們能夠進行比較以及加總,通常採用標準煤這一標準折算單位。

可以發現,能源消耗與碳排放的概念存在明顯差異。儘管中國目前的能源結構是造成較高碳排放的主要原因,但是碳排放不僅發生在能源領域,還包括建築、交通等重點行業,能源消耗也不僅產生碳排放,還會造成其他污染物以及資源消耗。

周大地表示,能耗“雙控”主要是出於經濟發展提出的目標,而碳排放“雙控”是出於生態環境提出的目標。這兩者背後的出發點是有所區別的,也就是説,無論經濟效益是多少都不能犧牲環境,必須堅持綠色發展。

“從本質上來説,這兩個雙控所要走的道路是一致的。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能耗,也就是降低了碳排放。降低了碳排放,能耗一定也會降低。因此,能耗雙控的管控力度不會放鬆。同時,對碳排放的管控提出了硬性的、具體的目標,這是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必然要求。”周大地説。

王衞權認為,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突出了碳排放在能源革命過程中的總領性,將會進一步促進非化石能源的發展。

“能耗雙控是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重要抓手,但如果不區分各種能源的碳排放特性,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影響到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王衞權説,以企業用能為例,今年(某段時間)一些製造業企業遭遇限產限電,背後是“眉毛鬍子一把抓”——無論企業用的是清潔能源還是化石能源,無一例外受到了用能約束,這與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相悖。因此,強化碳排放的“雙控”可以更有效化解企業的用能困境,分類施策確保雙碳目標有序推進。

對此,曾鳴同樣認為,這一轉變意在強調碳減排是能源轉型的重點。在全部能源消費總量中,80%以上都是排放高碳的能源消費。因此,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現在控制碳排放密切相關。這次被明確區分出來的是可再生能源。它是零碳的清潔能源,應該被支持鼓勵。但是,可再生能源的消費總量也要進行一定的控制。畢竟,光伏、風電等也存在設備投入等成本,也要佔用土地等資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消費也應進行精細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