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全面註冊制對上市公司要求有哪些變化?一文解讀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財經

17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實施全面實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證券交易所等配套制度規則也同步發佈實施。

這標誌着註冊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標誌着註冊制推廣到全市場和各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在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此次發佈的制度規則共165部,主要內容有精簡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完善審核註冊程序、優化發行承銷、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制度、強化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健全覆蓋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退市、監管執法等各環節全流程監督制約機制。

把企業上市選擇權交給市場

那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有哪些變化?證監會強調,實行註冊制,絕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審核把關更加嚴格。

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優化主板公司上市條件是其中的關鍵環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針對註冊制的改革要求,補充完善了多套多元包容的上市指標,借鑑試點期間的經驗,新增紅籌、差異表決權等重大制度安排,完善有關的信息披露制度,對上市公司形成統一、公開的監管標準。

專家表示,全面註冊制對上市條件優化,更多體現在對上市公司的價值判斷方式當中。對企業能否上市的判斷標準,將從原來看重財務指標和規範性之外,向更關注企業的技術發展方向、研發能力等成長性指標進行轉變。

招商證券投行委員會股權業務負責人 王炳全:註冊制實際上還是強調未來是價值投資,國家還是希望未來有一些有技術含量的,未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上市。所以作為上市公司也好,作為企業家,必須要把精力放在企業經營上,放在技術創新上,能夠加大研發力度。

平安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 魏偉:在符合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新興產業、科技產業的上市公司數量的比重會持續上升。中國資本市場也將越來越多地去培養一些具有成長潛力的優質企業。

在此之後,這不僅使判斷企業價值的“尺子”有所調整,對企業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優化。交易所的問詢與公司的回答全程公開透明,所有投資人、保薦機構、監管機構都能看到。通過信息披露的問和答,便於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估值等進行更準確判斷。事實上,在註冊制的要求下,企業不是想上就上,更是需要在資本市場上展示更全面、真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