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推特大筆股份,但沒有在10天內披露,馬斯克被起訴
據報道,馬斯克因延遲披露推特股份持有情況而被該公司一名股東起訴。該股東聲稱,馬斯克延遲披露其擁有這家社交媒體公司5%以上的股份,人為地壓低了股價。
週二,這位名為Marc Bain Rasella的推特股東在曼哈頓聯邦法院起訴馬斯克證券欺詐。他正在尋求代表在3月24日至4月1日期間出售推特股票的投資者。
Rasella聲稱,馬斯克必須在3月24日之前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披露其持有的股份。馬斯克延遲提交披露讓他能夠以更低的價格購買更多股票,並使早先賣出推特股票的人無法獲得更高的收益。
4月4日,馬斯克透露他收購了推特的9.2%股份,從而成為這家社交媒體平台的最大股東。受該消息提振,推特當日收盤大漲超27%。證券備案文件顯示,馬斯克在3月14日完成了這筆交易。
此前美國多名前證券監管官員和學者表示,馬斯克在收購推特的9.2%股份的過程中可能錯過了關鍵的披露截止日期,因此有可能再次違反了美國證券法。
美國證券法要求,如果投資者買入一家公司的5%或更多股份,那麼應該在交易的10天內披露信息。對馬斯克的這筆交易來説,披露的截止日期是3月24日。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教授Urska Velikonja表示,如果超過了截止期限還沒有披露信息,那麼每次違規的民事罰款將高達207183美元。
一些專家認為,SEC有可能基於交易流程中的瑕疵,對馬斯克的其他問題進行更多的處罰。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教授Adam Pritchard表示:
“這並不是所謂的灰色地帶。馬斯克買入大筆股份,但沒有在10天內披露。這是一種違規行為。因此站在SEC的角度,這是一起重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