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冷翠華
截至目前,頻繁“爆雷”的信保業務領域仍未迴歸平靜。《證券日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瞭解到,2021年1月27日,銀保監會財險部向各財產保險公司下發的監管提示函指出,目前融資性信保業務仍然是當前財產險領域最突出的風險隱患。其通報了近期在風險排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提示經營風險,並對財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提出相關要求。
從信保業務保費收入來看,《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行業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底,全行業信保業務收入為840.66億元,同比下降11.8%。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在承保和理賠風險暴露、虧損加劇、監管部門不斷提示風險的環境下,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將更加審慎,保費收入可能會繼續下降,但業務品質有望提升,承保利潤有望改善。
融資性信保業務暴露四大問題
在融資性信保業務中,有一類抵押或質押類融資性信保業務。而個別財產險公司卻發生了融資性保證保險質押物及權證丟失的重大案件。對此,銀保監會財險部進行風險排查時發現,險企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目前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四大問題。
一是制度層面,部分財險公司現有融資性信保業務相關制度中,有的內容不全面,有的分散在多個文件中,尤其是針對抵質押物管理的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
二是內控層面,有的財險公司存在抵質押物虛假、失控等問題,有的業務系統無法對抵質押物進行實時管控,存在抵質押車輛虛假、被盜、提前解抵,以及權證虛假、不完善或無抵質押記錄等問題,有的憑證真偽鑑別風控措施缺失。
三是業務流程上,部分財險公司抵質押物實質性監管措施缺失,過於依賴合作機構,且對合作機構管控不足。例如,物理保管設備不足,權證類資料借出後未跟蹤索回,檔案移交調檔管理不規範等。有的合作渠道商誘使無購車或貸款意願的人履行各種手續符合貸款審查要求、虛構車輛交易、擅自解除車輛抵押並轉賣等。
四是人員管理方面,部分財險公司人員配備不足,且關鍵崗位管理不嚴,未形成輪崗、強制休假等機制,難以形成監管制衡。有的涉嫌內外勾結、偽造單據、頂名投保;有的未按風控規則開展質押車輛解押與替換,質押車輛保後管理失效。
對此,銀保監會要求險企高度重視融資性信保業務的風險,審慎開展新增業務,穩步壓縮存量風險。在制度方面,要求險企完善並強化落實和考核問責;在內控方面,要求強化流程管控,強調不得將風險審核、風險監控等核心業務環節外包;在人員管理方面,要求險企加強規範操作,加強培訓和教育,切實防範內外勾結引發重大風險。
去年信保業務虧損額加大
信保業務曾是財險公司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業務規模一度快速擴張。但隨着近幾年經濟形勢和信用環境的變化,信保業務經營形勢也發生劇變。保險公司經營結果顯示,近兩年信保業務持續惡化,尤其是融資性信保業務,已成財險領域最突出的風險隱患。
2018年7月份,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信保業務專項自查工作,重點整治保險公司在開展信保業務過程中存在的未嚴格執行《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要求、規避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擬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從源頭上遏制信保業務風險,減少存量風險,嚴防增量風險,實現信保業務高質量可持續發展。2020年5月19日,銀保監會正式發佈《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同年9月21日,銀保監會進一步發佈《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後管理操作指引》,持續規範信保業務經營,防範風險。
《證券日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得的行業數據顯示,2020年,財險公司的信保業務虧損額進一步擴大。2020年前11個月,財險公司信用保險承保虧損額為31.77億元,比2019年同期承保虧損額16.68億元增加90.47%,承保利潤率為-27.25%;同時,財險公司保證保險承保虧損額為100.06億元,是2019年同期承保虧損額2.02億元的49.53倍,承保利潤率為-17.17%。
從保費收入來看,截至2020年11月底,財險公司的信保業務收入為840.66億元,同比下降11.8%。其中,信用保險保費收入182.36億元,同比增長9.60%;保證保險保費收入658.30億元,同比下降16.33%。
從全行業整體來看,雖然信保業務保費收入變動不大,但個別險企的降幅卻十分巨大。例如,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人保財險去年實現信保業務保費收入為52.83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6.8%。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導致信保業務行業整體表現與險企個體表現大相徑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險企壓縮融資性信保業務,大力發展非融資性信保業務;二是險企策略分化,有的險企在大幅壓縮,有的險企卻逆向擴張。部分險企的信保業務不規範,存在自留餘額超標、未辦理再保險等問題,一旦發生賠付,險企經營可能面臨重大波動,償付能力將急劇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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