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華生物控股天隆公司“連續劇”又出新戲!105億仲裁案還未開庭 天隆公司不配合審計工作了

一場新冠疫情引發的業績增長,使科華生物(002022)收購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蘇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稱“天隆公司”)股權的相關事項紛爭不斷。12月27日晚間,科華生物披露公告稱,天隆公司表示目前無法配合公司預審會計報表以及後續的審計工作。今年7月,彭年才、李明等交易對方申請仲裁,要求科華生物支付剩餘投資價款總計105.04億元。由於涉案金額高,該仲裁案引起市場廣泛關注,12月27日晚間,科華生物表示,目前該仲裁案件還未開庭。

科華生物控股天隆公司“連續劇”又出新戲!105億仲裁案還未開庭 天隆公司不配合審計工作了

天隆公司不配合審計工作

12月27日晚間,科華生物突然爆雷,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隆公司明確表示目前無法配合公司預審會計報表以及後續的審計工作。

公告顯示,天隆公司董事、總經理李明於12月25日通過電子郵件向科華生物董事長、總裁和財務總監發送了《審計工作回覆函》,天隆公司以科華生物與彭年才、李明、苗保剛、西安昱景同益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間的仲裁案件導致科華生物所持天隆公司62%股權被凍結,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已裁定禁止科華生物行使西安天隆62%股權的全部股東權利,以及向科華生物開放財務資料存在商業秘密泄露風險為由,明確表示目前無法配合科華生物預審會計報表以及後續的審計工作。

對此,科華生物表示,天隆公司在《審計工作回覆函》中提出的所謂“理由”完全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對於李明等天隆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視證券市場規則和公司規範運作要求,漠視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公司表示最強烈憤慨和譴責。

公告顯示,天隆公司董事會已於12月27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議案》。科華生物將要求天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總監、財務部門及相關方全面執行董事會決議內容。

據瞭解,2018年6月8日,科華生物與彭年才、李明、苗保剛、西安昱景同益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署《投資協議書》,約定科華生物以現金方式向天隆公司進行增資並收購天隆公司62%股權。天隆公司成為科華生物控股子公司。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科華生物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但對方電話並未有人接聽。

涉及105億仲裁案件

實際上,天隆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與科華生物早有紛爭,還涉及一則涉案金額高達105億元的仲裁案。

據瞭解,科華生物於7月14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於7月13日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發來的《爭議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請書等,申請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剛、西安昱景同益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要求科華生物支付剩餘投資價款總計105.04億元。

該事項源於科華生物與李明等交易對方簽署的《投資協議書》,根據《投資協議書》約定,天隆公司的全部股權收購共分兩個階段完成,第一階段為科華生物以5.54億元的對價獲得天隆公司62%股權;第二階段為科華生物在2021年度以按照天隆公司2020年度淨利潤情況相應計算的股權價值完成剩餘38%股權的收購。就第二階段天隆公司38%股權的轉讓事宜,《投資協議書》約定,天隆公司的整體估值以下列兩者孰高為準,9億元或天隆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扣非後淨利潤乘25倍。

不過,出乎意料的是,由於遇到新冠疫情,天隆公司業績爆發增長,2020年扣非後淨利潤為11.06億元,科華生物難以支付高昂的剩餘投資價款,因而引發了後續一系列爭端。

浙江信專律師事務所律師婁霄雲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科華生物以情勢變更為由進行抗辯是有道理的,但法院會如何裁決仍是一個未知數。

針對上述仲裁事項,11月27日晚間,科華生物表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曾兩次安排開庭審理本次仲裁案件,皆因李明等仲裁申請人的原因而不得不取消,致使本次仲裁案件至今未能開庭審理。

科華生物認為,仲裁申請人一方面利用其管理天隆公司之便,消極對待、推延乃至拒不配合公司委託的審計機構對天隆公司的正常年度審計工作,一方面又以天隆公司的財務經營數據系本次仲裁案件重要事實尚待形成為由拖延本次仲裁案件的庭審程序,其本質目的就是擬造成本次仲裁案件處於“久拖不決”的狀態,變相給公司施加壓力。

北京商報記者 董亮 丁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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