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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向2家信託公司出售4個項目股權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財經

北京商報訊(記者 關子辰 榮蕾)2月25日晚間,中國恆大對外發布公告稱,當日,恆大與光大信託和五礦信託簽訂合作協議,出售恆大旗下4個項目的相關股權及債權,總對價合計約21.3億元。

公告顯示,信託機構將接管上述項目公司的運營管理,向項目公司投入資金以保障項目後續開發建設及保交樓;但信託機構不以股東身份實際參與項目利潤分配。恆大將保留在項目的財務監督權及銷售共同定價權。當相關項目實現收益後,收益將用於償還信託機構的投入(包括於接管前後對相關項目的任何投入),盈餘將用於償還恆大集團的前期資金投入。

而償還信託機構的投入後,恆大可行使回購權,要求信託機構以零對價向其轉讓相關項目的100%權益;若恆大選擇不行使該回購權,則相關項目公司仍有信託機構管理,後者將每年獲得5%的利潤分配,餘額再分配給恆大。

恆大方面於公告中表示,通過此次與信託機構的合作,集團可收回在項目的部分前期投資款約19.5億元,可化解項目涉及的債務約70.1億元,收回的投資款對於集團其他項目的保交樓及債務化解工作都具有積極影響。此外,其預期集團將就出售事項產生溢價約1590.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