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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正式發佈做市交易業務細則和指引 提升市場流動性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1月19日傍晚,北京證券交易所(即“北交所”)正式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細則》(下稱《做市細則》)和《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指引》(下稱《做市指引》),對證券公司開展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的流程、權利義務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規定。《做市細則》和《做市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北交所做市採用在單一證券交易中實施競價與做市並行的混合交易制度,相關做市交易模式在國際證券市場中有着豐富的實踐經驗。在競價交易的基礎上引入做市商實行混合交易制度,有助於增加市場訂單深度,提升市場穩定性,縮小市場買賣價差,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引入增量資金,提升市場流動性,服務市場高質量擴容。

前期,北交所已就《做市細則》和《做市指引》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對於反饋,北交所表示,其中合理意見已充分採納。

其中,修訂後的《做市細則》共五章、三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做市服務申請與終止。北交所對做市商實行交易權限管理,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會員在開通做市交易權限後,可以備案為特定股票做市。同時,鼓勵保薦機構為其保薦股票提供做市服務。二是明確做市商權利與義務。做市商應當向市場持續提供符合價差和數量要求的雙向報價。北交所將對做市商做市交易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評價,對積極展業的做市商給予適當激勵。三是明確做市商監督管理要求。做市商應當建立風險防範與業務隔離制度、異常交易監控機制,不得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確保業務合規有序開展。

而修訂後的《做市指引》主要在《做市細則》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對做市商開展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的流程、做市商監督管理要求和評價激勵機制安排、做市商內部管理要求等進行了進一步細化。

北交所表示,本次規則正式發佈後,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推動各市場參與者完成技術改造,同時組織會員開展包括權限申請、股票備案等業務準備工作,全力保障做市業務平穩落地。待全部準備工作就緒後,北交所將另行公告,啓動做市交易。

在三天前,即1月16日晚,記者從券商處獲悉,北交所混合做市交易制度以及兩融制度均迎來新進展。預計混合交易春節後短期內即可正式上線運行,帶動北交所二級市場向好。

據悉,北交所已於1月14日組織市場參與各方順利完成第一次全網測試,後續擬於2月4日組織開展第二次全網測試。同時,北交所正針對券商開展全面動員,15家已取得證監會做市資格的券商幾乎全部表示擬參與北交所首批做市。

編輯 陳莉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