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存在哪些風險?轉讓時該遵循什麼原則?
隨着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多的人或企業開始註冊商標,而商標註冊申請流程較為繁瑣且耗時,為了能夠儘快拿到商標,一些企業或個人會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來購買商標。和商標註冊相比,商標轉讓更能讓商家放心,幾乎絕大部分都能成功。但是商標轉讓仍然存在風險,如果商家對其中潛在的風險不夠了解的話,極有可能買到無效或是劣質的商標。所以,今天來給大家盤點一下商標轉讓中的風險以及需要遵循的原則。
一、商標轉讓的風險
隨着優質商標資源日益緊缺,以及商標註冊耗時長且有一定的駁回風險等原因,商標轉讓逐漸成為商標權獲取的一種重要方式。
1.商標非法轉讓
非法轉讓是指商標轉讓人並非該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或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標的所有人將其商標偷偷轉讓,在這種情況下完成的商標轉讓,是不被商標局核准的。
2.商標無效轉讓
無效轉讓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商標局不會承認這樣的轉讓商標,商標的專用權也不能成功轉讓。
3.商標部分轉讓
部分轉讓是指商標轉讓人並沒有將被轉讓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比分同類近似商標一併轉讓給商標受讓人,而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轉讓人在完成商標轉讓後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其他商標,對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4.索要高額轉讓費
簽訂轉讓協議後,有些缺乏誠信的賣家會以各種理由獅子大開口,為了索要高額轉讓費。由於已簽訂了轉讓協議,很多買家就不想那麼麻煩去訴訟,因此不得不支付轉讓費。
5.隱瞞被轉讓商標的權益漏洞
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商標時,隱瞞了該商標在轉讓前存在的一些權益漏洞,比如,被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轉讓等問題。
二、商標轉讓的原則
1.自願平等轉讓原則
商標轉讓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商標專有權轉讓的行為,轉讓雙方不存在依附關係,處於平等的地位。商標轉讓合同的簽訂要同時保證雙方的利益,秉承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並且在完成商標轉讓後,要依法履行自己的業務。
2.註冊商標在先申請原則
在商標轉讓行為中應遵循商標在先申請的原則,商標轉讓人只能轉讓“在先申請”的商標,只是自己當前使用過,卻未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是不能辦理商標轉讓的。這種未經核准註冊的商標只能供自己及其所屬企業使用,核准註冊後才能進行商標轉讓。
3.連同轉讓原則
商標必須與原商品企業的業務一起轉移,也就是説,只轉讓某一商品的商標而不轉讓該商品的生產業務是不行的。根據連同轉讓的原則,商標的轉讓必須是對該商品生產以及有關生產要素的轉讓。規定連同轉讓是因為,商標的本質是商品的識別標記,因此,商標不能與它所附屬的商品分開,也不能與原企業的生產要素分開。否則,這種轉讓將引起不同企業同種商品的混淆,也會導致該商品質量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