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財政部:決不允許出現因債券未能發行影響重大項目實施的情況

由 湯生 發佈於 財經

封面新聞記者 滕晗

4月12日,國新辦舉行加快政府債券發行使用情況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政府債務研究和評估中心主任宋其超表示,債券發行以後及時歸墊,決不允許出現因債券未能發行影響重大項目實施的情況。

宋其超表示,國內發展面臨新的挑戰,全國聚集性疫情呈現新的特點,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上半年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對實現全年目標至關重要。

宋其超稱,財政部分兩批下達了專項債券額度,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提出了明確要求。前不久,財政部專門召開視頻會議,研究進一步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等工作,明確時限要求,壓實地方責任,保證財政支出強度,加快支出進度。

一是抓緊下達限額。要求各地抓緊與省級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溝通,儘早履行預算調整等法定程序,儘快按程序將3月底下達的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解下達到市縣。

二是加快發行節奏。對2021年12月提前下達的額度,力爭在今年5月底前發行完畢。對2022年3月底分配下達的額度,儘快啓動發行並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發行完畢。

三是儘快撥付使用。要求省級財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對2021年發行的專項債券,原則上在今年5月底前撥付使用;對2021年12月提前下達的2022年專項債券,原則上在今年9月底前撥付使用。對於第二批專項債券額度儘可能在今年加快使用。

四是允許合規墊付。在新增專項債券發行完成以前,預算已經安排的專項債券項目可以通過先行調度庫款的辦法,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債券發行以後及時歸墊,決不允許出現因債券未能發行影響重大項目實施的情況。

宋其超表示,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推動各地加快開展項目環評、安評、用海用地等前期準備工作,將債券資金安排用於前期準備工作充分、已履行各項審批程序的項目,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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