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醫保基金不是“唐僧肉”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財經

  近日,媒體曝光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多家醫院涉嫌套取醫保基金的問題,國家醫保局已第一時間責成安徽省醫保局迅速查明情況、依法依規處理,並派出工作組現場督辦。儘管正式調查結論尚未公佈,但很有可能這是一起騙保事件。醫保基金安全事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需要各地各部門協同配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強基金監管治理,全力以赴守好羣眾的“救命錢”。

  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對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緩解因病致貧、推動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受監管制度體系不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約,本是老百姓“救命錢”的醫保基金,卻成為少數違規醫藥機構的嘴邊“肥肉”,成為一些不法分子分而食之的“唐僧肉”。

  據統計,2019年各級醫保部門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81.5萬家,查處違法違規違約醫藥機構26.4萬家,各地共處理違法違規參保人員3.31萬人,全年共追回資金115.56億元。我國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跑冒滴漏”現象比較嚴重,基金監管形勢較為嚴峻。

  欺詐騙保行為最終損害的是每一個參保人的利益,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力。相關部門需要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着力推進監管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管理體系,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確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當前,我國地方醫保監管能力不足的問題還比較突出,責任感還有待加強,相應的問責機制也亟須完善。同時,醫保基金監管手段需進一步創新,應積極引入社會力量、推行信用管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在前端化解可能出現的騙保壓力。

  醫保監管是一項綜合性工程,需要建立並完善部門間相互配合、協同監管的綜合監管制度。從頂層設計方面,應儘快完善醫療保障基本法和醫保基金監管法規,真正做到依法監管。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強化技術手段,為醫保鏈條上各主體設立誠信檔案,強化舉報獎勵制度,以此約束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者行為。此外,醫藥機構和個人還應當加強責任感,切實在全社會形成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責”的氛圍。(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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