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IPO:控股股東曾涉賄賂案,臨陣更換保薦機構;審計機構多次被處罰,審計報告真實性有多少?
近日,山東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高骨科”)最新版招股書顯示,威高骨科擬在科創板上市,本次發行前總股本35,858.58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4,141.42萬股,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華泰證券為主承銷商。審計機構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本次威高骨科擬募資金額18.8億元,其中,骨科植入產品擴產項目擬投資10.6億元,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擬投資3億元,營銷網絡建設項目擬投資5.18億元。
威高骨科的控股股東子公司曾涉商業賄賂案,此前的保薦機構(廣發證券)因業務違規被監管處罰,臨陣更換保薦機構為華泰證券,審計機構遭監管多次警示,審計報告真實性有多少?都值得進一步商榷,這些問題是否成為其IPO路上的絆腳石,我們將拭目以待。
控股股東曾涉商業賄賂案
資料顯示,威高骨科成立於2005年4月,由威高股份、華威(香港)和富邁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的主營業務為骨科醫療器械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骨科植入醫療器械以及骨科手術器械工具。在骨科植入醫療器械領域,公司是國內產品線齊備、規模領先、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龍頭企業之一。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率分別為33.93%、37.74%和40.25%。對於不斷攀升的銷售費用率,威高骨科解釋稱,銷售費用率較高主要系公司配送或直銷模式下向服務商採購術前諮詢、跟台指導、清洗消毒、術後跟蹤等所致。
事實上,近年來,威高骨科及控股公司曾多次捲入商業賄賂案。
據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法院(2017)蘇1023刑初102號《陳某某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0年7月至2016年2月間,被告人陳某某在擔任寶應縣人民醫院骨一科副主任及醫生期間,利用其醫生職業和之便,在給患者治療、手術及使用骨科耗材的過程中,多次收受山東威高骨科耗材商欒某(另案處理)及上海恬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等單位骨科耗材商楊某(另案處理)給予的好處費,合計人民幣241690元。
《仲某年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仲某年供述及自書材料證實:其是1990年7月到寶應縣人民醫院工作,2010年任醫務科副科長兼骨科副主任醫師至今。從2010年到2016年3月,其因為接診病人做手術而分別使用了欒某所經營的山東威高骨科耗材、楊某所經營的湖北德格拜爾骨科等耗材,並按骨科耗材使用業務量的一定比例分別收受欒某、楊某返點回扣,返點比例有時為30%、20%或18%,最低是18%;甚至出現先期給予醫院返點20%,然後再按照18%的比例送錢給相關負責人的情況。
證人欒某的證言證實,從2010年開始,其以揚州金和、泰州祥盛、江蘇潤平公司名義與寶應縣人民醫院做山東威高骨科耗材新產品業務,其中按業務量20%返點比例捐贈醫院,扣除給醫院捐贈後,再按18%返點比例送錢給使用耗材的主刀醫生個人。仲某年使用山東威高骨科耗材業務量是504026.2元,其按上述比例送錢給仲某年金額合計是72570元。
此外,威高骨科在招股説明書中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威高集團長春分公司於2017年4月收到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決定書》(長工商行處字【2017】7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與第二十二條、《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100,000.00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897,691.41元。
威高骨科不斷攀升的銷售費用率,是否為公司開展業務的慣用模式?上述行賄行為是否符合科創板上市要求?公司上市前景如何?我們還將做進一步的跟蹤報道。
臨陣更換保薦機構
事實上,今年6月份,威高骨科就已披露招股書,公司擬於科創板上市,當時,公司IPO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然而,僅過了3個月時間,威高骨科最新版的招股書中卻顯示,公司IPO保薦機構卻變更為華泰證券。
7月20日,廣發證券晚間公告顯示,公司及相關人員分別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被責令對投行業務進行深入整改,被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8名相關責任人被市場禁入。
這一事件對於廣發證券可謂損失慘重。公司投行架構面臨傷筋動骨之痛,同時,包括其保薦的IPO在審項目和處於輔導備案登記狀態在內的上百家公司,都因半途生變而遭遇不同程度的損失。
由此可見,威高骨科的上市議程中,保薦機構恰巧為廣發證券,這一事件不僅對於廣發證券影響巨大,對於威高骨科來説,臨陣更換保薦機構,不止是無奈之舉,上市前期的部分準備工作也將重新梳理和提交。
審計機構遭監管多次警示,審計報告真實性有多少?
招股書顯示,此次威高骨科擬掛牌上市的審計機構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然而,我們查閲資料時卻發現,近一兩年來,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卻因種種原因多次受到證監會的警示函。
2019年7月26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曾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在對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中存在四項違規。
2019年10月24日,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 稱,經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施丹丹、楊勇勝存在預付賬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對外擔保及未決訴訟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江蘇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施丹丹、楊勇勝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2019年11月26日,黑龍江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張鴻彥、黃羽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張鴻彥、黃羽在審計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財務報表過程中存在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審計底稿不完善的問題。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張鴻彥、黃羽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19年底,凱迪生態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已辭任凱迪生態所有職務的陳義龍再度“喊冤”,在公開否認存在“大股東資金佔用問題”的同時,再度曝出多重鮮為人知的內幕。陳義龍在凱迪生態臨時股東大會披露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8年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另有隱情,並指對方涉嫌篡改相關報告。
2020年4月27日,遼寧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顯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張瑞、李政德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投控股或公司)2018年年報審計項目執業中,存在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應收賬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其他應收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應付職工薪酬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營業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內控報告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六大嚴重問題。對此,遼寧證監局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張瑞、李政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20年4月29日,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顯示,其對TCL科技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張媛媛、李秉心執業的TCL科技2018年度審計工作進行了延伸檢查,發現在審計執業中存在截止性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細節測試程序執行不到位、分析性程序執行不到位、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對此,廣東證監局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張媛媛、李秉心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事實上,上述多個案例顯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執業過程中存在多項問題被多個地方證監局採取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然而,威高骨科卻依然選用大華會計師事務為其審計機構,如何能夠保證其審計報告的真實性,還有待進一步的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