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多方協同“造福”綠色金融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財經

  “碳達峯”“碳中和”的“雙碳”政策,是2021年的熱頻詞彙,“綠色金融”也受到了更多關注。1月8日,在正在召開的北京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北京市美臣保理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黃軼,市政協委員、民革北京市委員會常委姚衞海等均就北京綠色金融發展提出了建議。

  北京的綠色金融發展,在2021年駛入了“快車道”。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末,北京市主要中資銀行綠色信貸餘額1.27萬億元,同比增長9.78%;北京碳市場各類碳排放權產品累計成交6874.6萬噸,成交額19.74億元,成交均價穩居全國第一。

  姚衞海指出,近年來北京大力發展綠色金融,通過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動和自下而上的實踐創新,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綠色金融重要的倡導者和引領者。加強頂層設計,未來要持續將綠色投融資融於產業的中長期綠色發展規劃和區域佈局之中,完善綠色標準體系,建立綠色產業規劃與綠色金融發展規劃之間的協調機制。

  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國民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推進各項節能減排措施和綠色能源的應用與普及,在北京市事權範圍內更新制定適合北京市政治、社會和經濟發展特點的綠色低碳產業、產品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等重點內容。

  綠色金融飛速發展背後,如何保持合規有序發展、如何持續吸引社會資金配置到綠色產業、如何確保有綠色融資需求的企業真實符合綠色金融標準,相關問題成為綠色金融發展路上不容忽視的課題。

  在保證信息真實性方面,姚衞海認為,健全綠色信息披露機制是重要一環。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環境信息披露標準,強化對企業ESG和氣候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監督要求,不僅包括對金融機構持有的綠色資產的信息,還應包括這些資產和主要資產的碳足跡。打破由於信息不對稱、數據共享層次低等問題所導致的綠色投融資瓶頸,有效制約污染性投資,防範“洗綠”風險。

  姚衞海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通過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克服綠色金融的“負外部性”,是促進綠色金融在市場化條件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例如通過政府部門牽頭制定北京市綠色信息共享機制實施條例,搭建綠色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立綠色項目信息數據庫。“還可以通過地方性立法等手段有針對性地加大對非綠色項目的減碳排污要求,一方面可以降低非綠色項目的碳排放與污染水平,另一方面也提升了非綠色項目和能源的運營成本。”姚衞海建議稱。

  在北京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此類問題已經得到了關注,北京綠色交易所正在加緊推進綠色項目庫和氣候投融資平台建設,研究強化綠色資產交易、環境信息披露等功能。

  在談及如何調動市場主體參與積極性、促進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時,姚衞海表示,在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擔保、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方面,綜合運用財政獎補、貼息、風險補償等手段,加強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協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構建可持續綠色金融助力綠色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

  黃軼則進一步建議,要建立健全多角度、全鏈條、廣覆蓋的綠色金融獎補政策閉環機制,制定出台包括信貸貼息、債券貼息、上市獎勵、保費補貼、擔保獎勵和風險分擔等在內的系統性、集成化綠色金融獎補政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發展。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