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繼去年收億元罰單、資產質量持續下行後 浙商銀行1.65億元債務又將難追回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財經

記者 賀向軍 實習記者 王欣 報道

1月15日,恆泰艾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恆泰艾普")發佈的一則公告讓浙商銀行再度進入大眾視野。公告顯示,浙商銀行曾向恆泰艾普發放了三筆金額合計為1.90億元的借款,截至目前,未清償借款本金餘額為1.65億元。恆泰艾普表示此借款到期須償還,但因公司賬面無足夠貨幣資金,無法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此外,浙商銀行2020年三季度不良貸款率為目前最高,截至2020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上升至1.44%,比上年末提高0.07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從進入2020年後,浙商銀行業績不容樂觀。截止2020年9月末,該行實現營業收入為352.39億,同比增長2.43%;實現淨利潤為101.44億,同比下降9.74%。

事實上,內部管理不力暗藏風險隱患,浙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觸及合規紅線頻收銀保監罰單。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浙商銀行收到銀保監24張罰單。

記者針對以上問題向浙商銀行發送採訪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

1.65億元債務逾期難追回

恆泰艾普1月15日公告顯示,恆泰艾普曾在浙商銀行辦理了三筆金額合計為1.90億元的借款,資金用途為支付採購款經營性週轉。截至目前,該公司未清償借款本金餘額為1.65億元。

具體來看,其中一筆9500萬元的借款期限為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另一筆7000萬元的借款期限為2020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3日,兩筆借款共1.65億元均已到期。

官網資料顯示,恆泰艾普是一家高科技、集團化、國際型的綜合能源服務商,於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對於此次借款逾期,恆泰艾普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賬面無足夠貨幣資金,無法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從恆泰艾普財報可以看出,恆泰艾普的盈利能力不太理想。近幾年,該公司營業收入呈波動下滑趨勢,2018年至2020年9月末,其營業收入分別為14.88億元、10.64億元、3.94億元,同比下降49.26%、28.50%、46.34%。其中,該公司淨利潤更是出現虧損,2019年末、2020年9月末,該公司淨利潤分別虧損11.13億、1.17億元,同比下降3739.77%、114.79%。此外,該公司貨幣資金餘額僅剩1.58億元,而2019年底該公司貨幣資金餘額為3.92億元。

同時,當前恆泰艾普的訴訟不斷。其中,2021年1月7日,恆泰艾普公告稱,該公司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書,其被判定向北京中關村併購母基金投資中心支付股權回購價款4.9億元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和損失。另外,2021年1月4日,恆泰艾普發佈的《關於公司部分銀行賬户被凍結的訴訟進展公告》顯示,該公司因與重慶市長壽區經開盛世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基金份額轉讓價款糾紛案,銀行賬户於2020年8月被凍結3291萬元。

種種跡象表明,面對當前恆泰艾普的狀態,浙商銀行1.65億元債務將很難追回。

不良貸款率持續上升

公開資料顯示,浙商銀行成立於1993年04月16日,於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並於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法定代表人為沈仁康,註冊資本為212.69億元。

浙商銀行往年業績表現"亮眼"。往年財報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42.22億元、389.43億元、463.64億元,增速分別為2.15%、13.80%、19.06%;實現淨利潤分別為109.50億元、114.90億元、129.25億元,增速分別為7.85%、4.93%、12.48%。

一路高歌猛進的浙商銀行,增速在2020年戛然而止。截止2020年9月末,該行實現營業收入為352.39億元,同比增長2.43%;實現淨利潤為101.44億,同比下降9.74%。

此外,數據顯示,2017-2019年,浙商銀行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15%、1.20%、1.37%。從進入2020年後,浙商銀行不良貸款率繼續呈現上升趨勢。截至2020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上升至1.44%,比上年末提高0.07個百分點。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銀行不良貸款率持續增長的同時,撥備覆蓋率水平卻呈下降趨勢。截止2020年9月末,浙商銀行撥備覆蓋率196.22%,比上年末下降24.58個百分點。近幾年年報顯示,2017-2019年,該行撥備覆蓋率分別為296.94%、270.37%、220.8%,呈現連年下滑態勢。

多次遭罰管控堪憂

事實上,內部管理不力暗藏風險隱患,浙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觸及合規紅線頻收銀保監罰單。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浙商銀行收到銀保監24張罰單。

其中,2020年9月4日,銀保監會官網公示的信息顯示,浙商銀行因31項違規違法行為被罰款1.01億元,並對7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

除了上述超億元的鉅額罰單之外,浙商銀行最近還有三家分支機構被銀保監點名。

具體來看,2020年12月24日,浙商銀行成都新都支行因貸款"三查"嚴重失職,虛增存貸款規模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25萬元;同日,浙商銀行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因信貸管理嚴重失職,以存款為前提條件發放貸款、貿易背景不真實、以貸吸存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20萬元。2020年12月14日,浙商銀行蘇州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用途管控不到位、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被罰80萬元。

然而,從某種程度上講,屢次收罰單反映了浙商銀行內部管控問題亦不容忽視。那麼,未來如何在合規合法的框架內實現創新和突破,是浙商銀行面臨的重要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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