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年中會議強調創業板註冊制平穩落地 深交所”四明”理念增強市場各方改革獲得感
7月30日,中國證監會召開2020年系統年中工作會議暨警示教育大會。
會議強調,證監會系統要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保持定力、久久為功,奮力爭取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和服務實體經濟加快恢復發展的雙勝利。
在具體的部署內容中,證監會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平穩落地和穩定運行”作為平穩推進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落地實施的重要內容。
截至7月31日,創業板註冊制受理IPO企業數量已突破363家,其中提交註冊或註冊生效的企業合計29家,8月首周,將有6只創業板新股啓動申購。
此前,深交所在上市大廳召開第一次行業諮詢專家座談交流會,會上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提出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努力做到“開明、透明、廉明、嚴明”,着力打造改革精品工程,切實增強市場各方改革獲得感。
具體來看,“開明、透明、廉明、嚴明”究竟指得是什麼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深交所處獲悉,“四明”一是做到“開明以來之”,堅持以市場為中心,讓規則被市場接受認同,促進基礎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市場運行更加規範、更有活力;二是做到“透明以信之”,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統一審核標準,明確審核預期,以透明贏得市場各方信任;三是做到“廉明以安之”,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守牢廉潔自律底線,努力為市場主體創造可預期的穩定發展環境;四是做到“嚴明以齊之”,堅持從嚴治市、從嚴治所,嚴格執行制度規則,對欺詐發行、虛假披露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何為“四明”審核?“開明”反映了深交所堅持以市場為中心,讓規則被市場接受認同,促進基礎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市場運行更加規範、更有活力的“初心”
據瞭解,在創業板註冊制推行以來,深交所通過郵箱以及召開線上線下座談會進行廣泛的意見收集,並進行整理和反饋,是“開明”的重要內容。
據悉,由於疫情影響,今年6月份應當提交的財務報表分析在眾多企業反映困難後,深交所出台了過渡審核工作銜接的安排,把受理階段財務報告有效期延長到7月份;關於企業小額快速再融資方面,針對已經發出召開2019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深交所調整為企業可以通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方式通過小額快速再融資決議。
“透明”則體現了深交所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統一審核標準、明確審核預期的”理念”,即透明贏得市場各方信任,因此“透明”也是“四明”的核心。
“廉明”則是指深交所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守牢廉潔自律底線,努力為市場主體創造可預期的穩定發展環境。據瞭解,深交所內部會做相關的制度建設,在目前整體的規章制度下,還會再細化一些要求。
深交所相關文件顯示,將全面強化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廉政監督,吸收上交所科創板廉政監督做法,借鑑港交所上市審核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立足深交所實際,制定五個方面核心措施,包括: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持續推進透明交易所建設,持續加強廉政教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夯實監督制度基礎,最終形成立體化、常態化廉政監督體系。
“嚴明”的要義則在於深交所堅持從嚴治市、從嚴治所,嚴格執行制度規則,對欺詐發行、虛假披露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註冊制下強調“以信息披露為中心”,中介機構是對發行人信息披露進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第一道防線,其勤勉盡責是註冊制改革成功的基礎與保障。今年新修訂實施的《證券法》也進一步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壓實了中介機構市場“看門人”的法律職責,顯著提高了證券違法違規成本。深交所將貫徹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理念和《證券法》精神,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把好市場入口關。
深交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將嚴格按照規則執行工作。例如規則當中對審核時間有明確規定,就一定按照規則執行,所有的企業都按照正常的時間點、發行節奏在往前推進。
“四明”審核打造“三公”市場深交所提出的“四明”審核裏面,也受到了行業內人士的廣泛認可。
前海開源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便在受訪時指出,創業板推行註冊制的節奏超過了市場的預期,從項目試點註冊制到正式落地,用的時間也比較短。
楊德龍認為,“四明”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在創業板實施註冊制的過程中,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給投資者創造“三公”的市場環境,同時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包括內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健全、信息披露做假等。落實“四明”審核理念是未來讓投資者更好地體驗註冊制以及更好地投資市場的重要舉措。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教授董登新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表明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一方面受到市場、企業歡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創業板的上市資源比較充足。他還補充道,目前應該加速推進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進程,讓創業板的增量能夠儘早和存量市場對接起來。
董登新則提出,創業板的註冊制改革,應當迴歸創業板的本源,即在IPO的門檻標準上甄別篩選符合“三創四新”要求的公司上市,同時實施產業的負面清單。他還表示,既然創業板的註冊制是複製了科創板的註冊制,那麼上市審核委員會的構成以及上市審核的模式,也都可以借鑑科創板的做法,這樣可以減少走彎路的時間。
董登新告訴記者,創業板審核的“四明”原則一方面反映了創業板的包容性,另外一方面也反映了創業板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調了在這一環節監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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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劍華 實習生:郭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