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張思源)8月最後一個深夜,證監會網站連續掛出6份監管函,其中,將5名責任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並對其中4人作出免除現有職務的決定。此外,對中郵證券、萬和證券、宏信證券分別實施行政監管措施,其中對宏信證券的資管產品暫停備案6個月。
宏信證券資管業務被暫停半年
在6份監管函中,最為醒目的是宏信證券,其因違規新增表外代持、合規風控存在異地展業稽核審計次數不足等問題,被採取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產品除外)的措施。
證監會在處罰決定中直指宏信證券存在的三大問題:一是違規新增表外代持,宏信信成1號、宏信龍江1號等多個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委託其他機構代持,但未按資管計劃自持債券進行核算,也未統一納入規模、槓桿、集中度等指標控制。
不僅如此,宏信證券還存在定向資管產品欣睿(正回購)、定向資管產品葫蘆島4號(逆回購)分別與國通信託同日內開展同一標的債券、券面總額相等、回購期限相同的買斷式回購交易,兩筆交易存在1%的價差,合規風控未予以預警核查。
除對公司採取暫停新增業務的處罰外,證監會還對三名責任人作出處分,其中,曹東初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資管業務或債券業務主要責任人;梁橙橙、姜惠平被要求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資管業務或者債券業務投資決策相關職務。
兩個月前因債券業務違規被談話 曾遭四川信託拋售
證監會指出,上述違法行為反映出宏信證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經營管理混亂,嚴重損害委託人利益,並存在故意繞開監管的交易行為,債券交易業務存在重大經營風險。風控部門未能充分掌握業務部門債券交易情況,也未能在逆回購管理等薄弱風控環節發揮應有作用,常亮作為風控部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
據宏信證券官網顯示,2001年7月,證監會批覆設立其前身和興證券,當年 8月28日,和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成都市舉行了開業典禮,正式運行。2012年4月,和興證券更名“宏信證券”。 而宏信證券的設立主要由四川省信託投資公司、四川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四川省建設信託投資公司、南充市信託投資公司、阿壩州信託投資公司、涼山州信託投資公司等6家信託投資公司籌備組織。
今年6月,四川信託部分TOT項目發生兑付危機,據四川信託總裁在投資者交流會中稱,根據公司進一步統計,自2020年5月29日第一筆延期項目出現後,到2020年底,這期間涉及到期的TOT產品規模為129.9億元,大部分可能延期;2021年內到期的TOT產品是103.45億元;2022年內到期的TOT產品是19.22億元。總計存續規模為252.57億元。
在信託項目爆雷後的處置工作中,包含兩套方案,其中包括出售川信大廈房產、轉讓宏信證券股權工作計劃、增資擴股及引入戰略投資者。
據媒體報道,根據計劃,四川信託爭取6月下旬完成出具轉讓宏信股權的董事會決議,7月上旬完成委託資產評估,7月下旬完成向宏信證券其他股東征詢行使優先認購權,按宏信證券內部流程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8月下旬完成召開公司董事會股東審議具體方案,9月上旬完成向產權交易所遞交資料,根據交易情況抓緊推進產權交易所審查並掛牌、交易,待意向投資者和交易細節確定後通知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意向投資者繳納10億元履約保證金後,投資者資格報證監部門審批,時限3個月,再辦理交割。
公開資料顯示,四川信託目前持有宏信證券60.376%的股權。根據7月10日中證協發佈的2019年98家券商經營業績排名情況,宏信證券營業收入804億元,排第76名;淨利潤1.86億元,排名第68位;總資產103.96億元,排第81名;淨資產22.57億元,排第89名;淨資本18.69億元,同樣位居全行業第89名。
數據顯示,經紀業務是宏信證券主要業務,2019年,宏信證券經紀業務手續費收入在總營收中的佔比為26.55%。宏信證券稱,全年經紀業務淨佣金收入1.94億元,同比增長22.57%;兩融手續費及佣金收入3242.73萬元,同比增長27.19%。
在證監會最新披露的分類評級中,宏信證券由上年的B級下降2級至C類CC級,而根據今年更新的分類評級標準,資管業務被暫停6個月為其帶來的不僅是業績上的影響,更在於下一年度分類評級中可能再次面臨下滑。
中郵證券、萬和證券因資管業務違規領罰單
在8月31日晚間發佈的監管函中,除宏信證券外,中郵證券、萬和證券也因資管業務存在違規問題而領到罰單。
證監會發現,中郵證券存在四方面問題,包括人員崗位混同,投資決策、風險控制和交收結算等關鍵崗位兼任,混合操作;異常交易缺乏管控;信息監測系統建設不完善,債券審批環節未全部納入系統管理,逆回購交易監控指標設置不充分並發現5筆逆回購交易首期質押率超過100%,資管系統風險閾值調整不審慎;自營遠期業務交易對手管理制度缺位。
而萬和證券存在的問題包括,2018年7月,公司定向資管產品臻和5號將當日發生實質兑付風險的3500萬元“17永泰能源MTN002”以淨價85.82元賣給東海證券;同日內,公司投顧產品彙鑫293號從東海證券買入等量“17永泰能源MTN002”,淨價為85.86元,風控部門對資管和投顧產品上述交易未監控核查。此外,萬和證券業務崗位未有效隔離,資管五部同時開展資產管理、投顧業務,人員混合辦公,且投顧業務關鍵崗位混同操作。
證監會責令兩公司在收到決定書10日內,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分與問責;同時,證監會將兩名責任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張思源 編輯 趙澤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