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科創板招股説明書有效期擬作微調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財經

證監會15日消息,證監會擬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註冊管理辦法》)個別條款進行修改,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本次《註冊管理辦法》修改後總體架構不變,仍分為總則、發行條件、註冊程序、信息披露、發行與承銷的特別規定、發行上市保薦的特別規定、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8章,共81條,第四十三條修改為:招股説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招股説明書引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