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混改幌子大搞利益輸送,一把手落馬後央企集體自查整改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各中央企業都在推進參股經營投資自查整改工作,不少央企還將其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自今年3月以來全面啓動了這項工作。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在查處中國恆天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傑時,發現其通過參股企業規避監管、謀取私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針對該案揭示的中央企業參股經營投資疏於管控、監管存在漏洞等問題,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向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國機集團及恆天集團分別發出監察建議,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部署要求中央企業自查整改。截至6月,通過自查共發現問題7046個,涉及5114家參股企業,目前正抓緊推進整改、健全制度。

打着混改的幌子將參股企業變成“自留地”

中國恆天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傑去年4月被開除黨籍,通報直指其“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涉嫌嚴重職務犯罪”。同年7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傑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張傑的違紀違法問題,不少都發生在恆天集團參股企業。

作為恆天集團一把手,張傑跨級兼任集團參股企業恆天地產一把手,長期把控地產領域,刻意規避監管,使參股企業成為其擅權妄為、謀取私利的“自留地”。集團會議紀要顯示,集團公司黨組會從未討論過任何有關恆天地產的工作內容;恆天地產參股了多少企業、股權有多少,恆天集團紀委書記並不掌握。“在這些國企參股的混改企業中,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尤其突出,企業黨建工作形同虛設,黨組織根本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副組長鬍賢政説。

張傑與私營企業主以混改名義“渾水摸魚”、各取所需,毫不顧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據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有關同志介紹,張傑推進混改並不是真的為了混改,而是打着混改的幌子大搞利益輸送,其在參股企業關鍵崗位安插“自己人”,其親屬、特定關係人很多得到提拔任用。

四川某房地產公司老闆周某為提升公司影響力,向張傑提出與恆天集團合作開發地產項目。在張傑授意下,恆天地產與周某公司合作成立恆天地產(四川)有限公司。次年,周某以該公司名義投標四川某舊城改造項目,張傑還專程趕赴四川瀘州與當地政府會談以示支持。最終周某憑藉恆天地產央企背景順利中標。為進一步借用央企牌子,周某後又向張傑提出希望在恆天集團下屬公司任職。在張傑引薦下,周某溢價收購恆天集團下屬公司部分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從私企老闆搖身一變成為國企副董事長。周某前後給予張傑“酬勞”人民幣100萬元。

參股經營投資是監管難點和弱項,成為國有資產跑冒滴漏的重要出血點

張傑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暴露了一些企業在改革發展中,存在對參股經營投資重視不夠、對參股股權管控不到位的問題。

“參股企業看似投資少風險小,實則不然。”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有關同志以張傑案為例分析説,從一開始合作方的選擇上就可能存在廉潔風險,恆天集團到底和誰合作、怎麼合作,完全由張傑個人把控,他打着尋求私營合作方的幌子,為特定關係人提供合作機會,大搞利益輸送。參股以後產生新的風險,最終受損的是國有資產權益。

張傑案反映的問題並非個案。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項正在探索中的事業。相較國有控股企業,目前國家關於參股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較少,由於股權比例小話語權弱、重投資輕管理等問題,管理相對簡單粗放。

“不少企業在工作中反映,參股經營投資是監管的難點和弱項之一,成為國有資產跑冒滴漏的重要出血點。”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郭祥玉介紹説,實踐中一些企業在參股經營投資過程中暴露出問題,比如佈局不合理,不符合企業戰略定位和主業要求;對參股股權管控力度不強,有的甚至連參股企業財務數據都難以掌握。

近年來,中央企業以參股等多種方式,與各類所有制企業加強合資合作,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底,中央企業參股企業6000多户,約佔出資企業總户數的12%。隨着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進,通過出資新設、投資併購等方式,參股經營投資還將不斷增加,加強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凸顯。

針對張傑案暴露出的問題,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同向發力,促進中央企業加強對參股企業的監管,特別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完善第三方資產評估、財務審計、失信懲戒等機制,嚴防混改過程中的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對混改全過程的監督,及時掐滅企業領導幹部與私營企業主只“親”不“清”的苗頭。

對參股經營投資全面檢查逐項梳理,嚴防“只投不管”

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發出監察建議後,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整改舉措,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郝鵬專門進行部署,要求參股管理做到派得進人、管得住事、防得住問題,堅決防止“只投不管”。

國務院國資委去年底印發《關於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加強合作方甄別、可行性論證及投資後評價等方面,督促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今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於做好中央企業參股經營投資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對參股經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逐項梳理,重點對參股非國有企業涉及的投資方向、合作方、無形資產使用等深入分析評估。

“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部署要求,各中央企業從全面摸底清查情況、開展收益和風險評估、分類採取管控措施、強化字號等無形資產管理、規範參股股權管理、制定修訂管理制度等六個方面開展自查整改工作。”郭祥玉介紹,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問題主要集中在低效無效資產多、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國有產權登記、對參股企業財務監管不到位、國有股東未能有效行權履職、違規使用央企字號等方面。按照立查立改、抓緊推進的要求,已完成整改問題706個,涉及參股企業483家,21家中央企業建立了參股管理系統。64家企業制定修訂管理制度,推進參股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例如,國藥集團制定參股投資管理辦法,細化了對派出董監事或股東代表的具體方式、權責、工作要求及參股股權退出等方面規定。

尤其是,針對民營企業利用央企字號和資質參與市場競爭擾亂市場秩序問題,國務院國資委要求重點關注、全面清查。各企業在自查整改中多措並舉,強化字號等無形資產管理。中國中車啓動名稱管理排查整改工作,重點對參股企業違規使用“中車”字號問題進行排查,制定了整改清單。國家電網、中鋁集團也制定相關制度和整改方案,明確參股企業不再使用“國網”“中鋁”字號。

據瞭解,國務院國資委將繼續加強指導督促,用好監督成果,推動中央企業健全長效機制,強化參股管理,嚴防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676 字。

轉載請註明: 打着混改幌子大搞利益輸送,一把手落馬後央企集體自查整改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