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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平台清退 兩國資股東對簿公堂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財經

  近日,湖南平台“湖湘貸”的兩位國資股東在平台被立案後,因此前簽訂的回購協議而對簿公堂。                                

  本報記者郭建杭北京報道

  近日公佈的判例內容顯示,湖南平台“湖湘貸”的兩位國資股東湖南中安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資源”)和張家界市華瑞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瑞資產”)在平台被立案後,因此前簽訂的回購協議而對簿公堂,華瑞資產主張中安資源在平台未如約實現備案,需履約支付1400萬元股權回購款。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湖湘貸平台停止運營時,平台仍有6億元出借資金未歸還,對於目前股東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等問題,華瑞資產方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湖湘貸已經立案處於偵破階段,在偵破完成之前,相關的股東方是否需承擔責任的問題都要等省金融局和長沙經偵的最終消息。”

  或為責任劃分

  天眼查信息顯示,網貸平台湖湘貸運營公司為長沙博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澳公司”),成立於2011年,中安資源持股45%,華瑞資產持股40%,王成石持股15%,目前王成石已被批捕。中安資源為懷化市人民政府100%出資的國有企業,華瑞資產則是張家界市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9年10月,湖湘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停止運營並被立案調查,涉及待還規模6億元。

  此次訴訟原因來自,2017年12月,華瑞資產以現金1400萬元入股湖湘貸,持有該平台40%股份,原股東中安資源向華瑞資產出具《承諾函》,承諾“湖湘貸”於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證照、許可、備案手續,確保公司正常經營,且若華瑞資產入股博澳公司後,如因證照、許可、備案手續等政策性因素造成博澳公司及“湖湘貸”平台風險,中安資源願為華瑞資產參股投入的1400萬元股權提供兜底回購。

  2019年10月,湖湘貸被立案後,2020年1月,華瑞資產將中安資源告上法庭,根據近日公佈的法院判決顯示,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支持中安資源向華瑞資產支付回購款1400萬元。

  根據長沙市公安局此前發佈的公告顯示,目前公安機關已聘請專業司法審計公司,對湖湘貸平台運營方博澳公司的運營成本、佣金提成、資金流向等情況進行審計。

  網貸平台人士認為:“全國有多家平台立案進入經偵階段後,一般的偵破時間都要持續兩三年,一般平台被立案後,包括股權在內的公司資產就已經被公安機關凍結,在偵破階段,股東不會發生退出或進入的變動,但股東之間的履約承諾是會如約執行的,另一方面也可能面臨股東的賬户涉及被凍結的情況,法院判決後最終的執行力度加大。”

  1400萬元判決執行難

  值得注意的是,中安資源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辦公電話等都已因欠費停止服務,中安資源的股東方懷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他們也無法聯繫到中安資源。

  在此情況下,華瑞資產的1400萬元法院判決能否順利執行仍是未知。但有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平台被立案調查,最終偵破結果出來後,可能會要求股東方依持股比例履行責任,多方股東就會面臨責任劃分的問題。”

  對於要求主張法院判決中安資源支付股權回購款之後,華瑞資產是否可以退出湖湘貸的股東行列,在面對湖湘貸的資金“窟窿”是否可以全身而退等問題,華瑞資產方面僅表示:“一切還是看最後經偵調查結果。”

  在股東是否需對平台待還資金承擔責任,需等待經偵調查結果外,此前湖湘貸還捲入自融傳聞,借款企業涉及股東中安資源的密切合作企業。

  公開信息顯示,中安資源在投資網貸平台湖湘貸、美債所之外,還有多個投資項目,投資中亞智能數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該公司推出中亞智能數字交易平台,涉及數字貨幣交易,曾被質疑為“傳銷幣”。

  根據2017年11月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中安資源作為大股東開設的中安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通過收取手續費、遞延費及客户投資虧損,被證監會認定涉嫌構成“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被取締。

  此外,中安資源還涉及投資湖南緯德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該公司因涉及瀝青現貨交易投訴較多。

  對於中安資源作為懷化市人民政府100%持股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政府對於該企業的對外投資和業務運營,管理團隊都有哪些管理措施等問題,截至記者發稿,懷化市政府方面尚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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