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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賈躍亭對“終身禁入”提出申辯:證據不足,從輕處罰?

由 欽慶敏 發佈於 財經

4月15日,資本邦瞭解到,樂視網3(400084.OC)實控人賈躍亭目前已對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提出申辯意見,認為“證據不足”、“應對其從輕處罰”。

4月14日,證監會決定對賈躍亭、楊麗傑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披露了樂視網3、賈躍亭等存在連續10年財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欺詐發行五項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賈躍亭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樂視網3被罰款2.40億元,14名董監高人員被予以“警告”處分並罰款,其中實控人兼董事長賈躍亭被罰款2.41億元。

自“終身禁入”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也顯示,如果當事人如果對該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目前,賈躍亭已對該“終身禁入”決定提出申辯意見,認為“證據不足”、“應對其從輕處罰”。